温州市瓯海区社会治理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温州市瓯海区社会治理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温州市瓯海区社会治理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温州市瓯海区社会治理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温州市瓯海区社会治理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温州市瓯海区社会治理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温州市瓯海区社会治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温州市瓯海区社会治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温州市瓯海区社会治理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温州市瓯海区社会治理中心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温州市瓯海区社会治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温州市瓯海区社会治理中心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温州市瓯海区社会治理中心
2025年部门预算
一、温州市瓯海区社会治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推进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建设,整合全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资源,集成多元化解手段,推进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
2.负责制定并实施中心配套运行机制、办事规章制度;负责协调、管理、监督和指导各入驻部门开展工作。
3.建立完善社会治理和城市运行平台,实现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流转交办、处置反馈、回访评价、督查考核的全流程闭环管理。协调处理中心争议件、群体件、多跨协同件、敏感件、重大应急等事件。
4.加强社会治理和城市运行领域数据集成、信息共享,发现、研判、预警各类风险隐患,提升城市隐患和社会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推动建立风险感知体系。
5.统筹全区应急管理资源,提升应急指挥调度能力,推动建立扁平、高效、联动的社会应急管理指挥体系。
6.协调、指导、监督各镇街及区属各部门做好社会治理和城市运行工作,指导推进镇街社会治理中心建设。
7.负责引导社会力量、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和城市运行工作。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温州市瓯海区社会治理中心部门预算包括:温州市瓯海区社会治理中心本级预算,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2025年温州市瓯海区社会治理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温州市瓯海区社会治理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温州市瓯海区社会治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温州市瓯海区社会治理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665.95万元。
(二)关于温州市瓯海区社会治理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温州市瓯海区社会治理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665.9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02.13万元,增长83.05%,主要是因机构改革涉及人员经费预算、专项经费预算划转调整。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5.95万元,占100%。
(三)关于温州市瓯海区社会治理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温州市瓯海区社会治理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665.9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02.13万元,增长83.05%,主要是因机构改革涉及人员经费预算、专项经费预算划转调整。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3.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7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49.56万元,占52.5%;日常公用支出16.39万元,占2.5%;项目支出300万元,占45.0%。
(四)关于温州市瓯海区社会治理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温州市瓯海区社会治理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65.9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665.9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3.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76万元。
(五)关于温州市瓯海区社会治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温州市瓯海区社会治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65.9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18.38万元,增长91.6%,主要是因机构改革涉及人员经费预算、专项经费预算划转调整。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3.16万元,占89.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89万元,占4.3%;卫生健康支出17.15万元,占2.6%;住房保障支出26.76万元,占4.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293.1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300万元,主要用于专项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19.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9.6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9.7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费用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7.4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6.7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温州市瓯海区社会治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温州市瓯海区社会治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5.9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49.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日常公用支出16.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七)关于温州市瓯海区社会治理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温州市瓯海区社会治理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6.25万元。
(八)关于温州市瓯海区社会治理中心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温州市瓯海区社会治理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温州市瓯海区社会治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温州市瓯海区社会治理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中央、省、各地市政法部门莅临指导、督导以及学习考察等公务活动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温州市瓯海区社会治理中心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5.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5.25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温州市瓯海区社会治理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3.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温州市瓯海区社会治理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3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300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