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2025年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5-03-11 10:52 访问次数: 来源: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


一、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全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对实施单位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监督。

3.负责城中村改造(棚改)、区块改造、重点项目涉及房屋征收的政策制定、执行、审查及计划管理等工作。

4.负责未登记房屋认定政策的制定,对未登记房屋的合法性认定,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提请复核、复查的相关文件规定可视同合法的未登记房屋进行认定处理。负责未登记房屋认定政策的制定,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提请复核、复查的未登记房屋进行认定处理。

5.报请区人民政府对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不明确的作出补偿决定;协调处理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做好来信来访的处理和解释工作。

6.负责全区安置房认购、摸文,剩余房源移交、调拨等工作;指导实施单位做好被征收人回迁安置工作;组织委托对相关不动产价格的评估工作。

7.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无二级预算。

二、2025年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813.52万元。

(二)关于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813.5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64.05万元,下降16.8%,主要是项目收入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13.52万元,占100%。  

(三)关于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813.5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64.05万元,下降16.8%,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75.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7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633.15万元,占77.8%;日常公用支出30.37万元,占3.8%;项目支出150万元,占18.4%;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四)关于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13.5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813.5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75.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77万元。

(五)关于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13.5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32.11万元,下降14%,主要是2025年项目支出削减。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29万元,占6.6%;卫生健康支出34.2万元,占4.2%;城乡社区支出675.26万元,占83%;住房保障支出50.77万元,占6.2%;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5.53万元,主要用于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人员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7.76万元,主要用于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人员职业年金缴费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34.2万元,主要用于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人员医疗保障的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525.26万元,主要用于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等的费用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150万元,主要用于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承担的全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安置房认购、摸文,剩余房源移交、调拨等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50.77万元,主要用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的支出。

(六)关于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63.52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633.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

日常公用支出30.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关于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执行数减少31.94万元。”

(八)关于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5万元,下降5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2024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本单位无此项支出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5万元,下降50%。主要用于接待其他省市单位来本单位考察学习、工作交流餐费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该项支出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原因为当年度无购置车辆计划,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原因为单位无公车,财政不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2.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7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150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制度由单位相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制度由单位相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本单位基本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城乡社区方面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