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5-03-10 15:38 访问次数: 来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目录

一、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四)关于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

一、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 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全区退役军人管理服务工作 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相应的政策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和监督检查。

2. 负责拟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 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 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3. 负责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退伍安置和军队离退休干 部、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与管理服务工作。

4. 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贯彻 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 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5. 负责全区退役军人管理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加强 对全区退役军人管理服务的培育扶持;负责全区退役军人管 理服务工作的依法监管、执法监察和考核评估。

6. 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 和随军家属自主择业、就业和创业。

7. 组织协调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 作,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8. 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组织开展双拥宣 传教育,营造浓厚双拥氛围,扎实抓好各项政策待遇落实。

9. 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 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承办伤残等级、烈士称号的报批工作。

10. 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 负责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

11. 完成区委、 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1 个,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2025年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收入 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 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 年收支总预算5830.1万元。

(二)关于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收入预算5830.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03万元,增长0%,主要是每年优抚对象发放补助标准进行调标。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17.3万元,占99.8%;上年结转结余12.8万元,占0.2%。

(三)关于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支出预算5830.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03万元,增长0%,主要是每年优抚对象发放补助标准进行调标。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37.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8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16.67万元,占7.1%;日常公用支出21.12万元,占0.4%;项目支出5392.31万元,占92.5%。

年终结转结余12.8万元。

(四)关于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830.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5830.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37.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85万元。

(五)关于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830.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03万元,增长0%,主要是每年优抚对象发放补助标准进行调标。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37.65万元,占98.4%;卫生健康支出59.6万元,占1%;住房保障支出32.85万元,占0.6%。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42.4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局正常运转,完成日常任务所发生的人员工资等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2万元,主要用于我局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4.6 万元,主要用于我局行政事业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 (项)2403.81 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区优抚对象抚恤金和生活补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196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大学生入学奖励金和艰苦地区营养费等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16.38万元,主要用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技能和学历培训等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0.06 万元,主要用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等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754.17万元,主要用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和退役士兵自主创业贷款财政贴息等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那么行政管理事务(项)1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和服务中心正常运行。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 拥军优属(项)150万元,主要用于春节、八一以及重大活动走访慰问驻温部队,拥军优属宣传费用、开展“走进军营” 系列活动、其他军民共建等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 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50万元,主要用于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服务站建设等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0.6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人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基本医疗保障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8.0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人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医疗保障的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款)优 抚对象的医疗补助(项)4.89万元,主要用于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款)其他优抚对象的医疗支出(项)36万元,主要用于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2.85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为局机关行政人员和事业编制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830.10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416.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 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 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 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日常公用支出21.12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其他交通 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1 万元, 比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 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0 万元,比上年 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不再增 加预算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25 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1 万元, 比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来瓯考察学习退役军人事 务工作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不再增加预算安 排。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 年安排公务用车购 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0 万元, 比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 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 经批准购置的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0 万元。 持平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不再增加预算安排。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参公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请删除)。

2025年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8万元,下降65.1%,主要是局机关搬迁至区行政服务中心12号楼,节约了房租和水电等费用。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6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4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5392.31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 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 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 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 三公”经费, 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  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  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 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  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 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 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 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以及其他费用。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 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项):指机关事业单 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金(项):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发放残疾军人抚恤金及优抚对象医疗保险补助、 生活补助、物价补贴等发放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反映退役士兵职业教育、转业士官待分配期间管理教育、疗等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反映军队转业干部(含选择逐月领取退役金的军士)教育培训、管理服务、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 拥军优属(项):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 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0. 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反映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21. 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外的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

22.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 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 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2-部门(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