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5-03-10 10:32 访问次数: 来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部门预算

一、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编制并指导实施住房保障、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业、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建筑节能等专项规划、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大问题。

2.牵头指导全区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住房保障工作。参与人才住房保障工作。指导住房制度改革。

3.负责全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负责物业维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指导物业管理、房屋白蚁防治和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等工作。

4.指导监督全区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参与推进城市化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设管理等工作。

5.参与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相关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农村住房设计、建设、安全管理及危房改造。

6.监督执行建筑市场制度和信用标准。组织推进建筑工。业化、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指导建设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工程监理、合同管理。

7.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管理。组织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和品牌工程创建工作。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城市建筑工地涉及的污染防治工作。

8.负责并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进步、工程设计和建筑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政策、规划。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9.负责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业、物业服务业等行业管理。负责企业资质管理、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及执业注册管理。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培训工作。指导或组织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按照“科教新区、山水瓯海”建设目标, 全面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保障,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和辐射力,高质量推进城乡环境整治,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全面实施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稳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全面提升保障性住房建设水平。深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继续牵头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审批流程。继续精简、取消建设行业的办事事项,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温州市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包含局属温州市瓯海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温州市瓯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理中心、温州市瓯海区房产事务服务中心、温州市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基层住建所。局属单位预算已全部纳入局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2025年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11193.88万元。

(二)关于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收入预算11193.8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185.24万元,增长10.59%,主要是旧房装修和厨卫局部改造、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编制费、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公租房租金补贴)等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43.77万元,占51.31%;政府性基金收入5000万元,占44.64%;上年结转结余450.11万元,占4.02%。

(三)关于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支出预算11193.8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185.24万元,增长10.59%,主要是旧房装修和厨卫局部改造、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编制费、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公租房租金补贴)等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6.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4.1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624.10万元、农林水支出2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40.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8.97万元、其他支出300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500.99万元,占32.59%;日常公用支出150.73万元,占1.4%;项目支出7092.05万元,占66.01%。

年终结转结余450.11万元。

(四)关于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193.8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5743.77万元、政府性基金5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50.1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6.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4.1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624.10万元、农林水支出2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40.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8.97万元、其他支出3000万元。

(五)关于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003.8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603.15万元,下降10.05%,主要是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公租房租金补贴)、浙江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6.53万元,占4.61%;卫生健康支出244.17万元,占4.07%;城乡社区支出4624.10万元,占77.02%;农林水支出20万元,占0.3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40.11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598.97万元,占9.97%。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84.3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92.1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44.1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障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883.0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资金、离退休人员经费、编外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转等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1726.05万元,主要用于工作经费、瓯海区城乡房屋安全工作经费、瓯海户籍二孩、三孩家庭购买新建商品房财政补贴、重点片区有机更新行动方案、建设大厦办证税费、编外人员原渠道经费、白蚁防治专用材料及工作经费、退休人员一次性住房货币补贴、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测抽检、加装电梯补助、政府临时人员机构经费、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编制费、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万元,主要用于麻芝川村宅基地区块改造项目。

(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其他制造业支出(项)240.11万元,主要用于旧房装修和厨卫局部改造。

(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配租型住房保障(项)351万元,主要用于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公租房租金补贴)。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47.9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51.72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3500.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等;

日常公用支出150.73万元,主要包括:其他社会保障支出、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七)关于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519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788.39万元,增长34.46%,主要是建筑业产业扶持资金增长。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2000万元,占38.5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90万元,占3.66%;其他支出(类)支出3000万元,占57.8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2000万元,主要用于瓯海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

(2)住房保障支出(类)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款)其他住房保障支出(项)190万元,主要用于超长期特别国债(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

(3)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3000万元,主要用于建筑业产业扶持资金、人才住房补贴。

(八)关于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 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8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不再增加预算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费等支出。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不再增加预算安排。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不再增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不再增加预算安排。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0.7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73万元,下降4.46%,主要是厉行节约,压缩办公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车辆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4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7542.16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农业(款)其他农村农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1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其他制造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制造业方面的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配租型住房保障(项):反映用于配租型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筹集、维护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支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支出,向住房保障对象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支出等。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2025年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附件:温州市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