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田街道城市建设办公室:
根据《浙江省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推进和美乡村三大行动指导意见(2024-2027)》(浙委农办发〔2024〕4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全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经研究决定,现下达2025年第一批和美乡村建设专项资金30万元,用于实施农房改造建设、管线化序整治、村内道路提升工作。从《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乡村振兴大专项资金的通知》(温财农〔2024〕10号)中列支,相应增加相关单位“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预算指标。
请严格按照立项批复组织实施,各资金使用单位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财基〔2013〕47号)文件要求,建立和完善资金全程监管机制、公开公示机制,规范操作各环节公开公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及资金使用效益,项目资金实行镇街财政报账制,专款专用,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拨付资金。上述项目镇街是实施主体,也是责任主体,各建设项目负责人是和美乡村建设的直接责任人,必须切实担负起各自职责。对不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资金、截留、挤占、挪用、套取财政补助资金行为的,有权追回财政补助资金,并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区农业农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温州市瓯海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温州市瓯海区农业农村局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2025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