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52/2025-80863
  • 文件编号:
  • 主题分类:其他涉农公示
  • 发布单位:潘桥街道
  • 成文日期:2025-02-21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编号X3ZJ202405110065、X3ZJ202405210013、X3ZJ202405240118、X3ZJ202405300181、X3ZJ202406050117、X3ZJ202406030115)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5-02-21 10:27 访问次数: 来源:潘桥街道

根据《关于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有关工作的通知》(省迎检协调联络小组〔2024〕76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落实和销号工作的通知》(瓯美丽发〔2024〕1号)文件要求,现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6件信访件(编号X3ZJ202405110065、X3ZJ202405210013、X3ZJ202405240118、X3ZJ202405300181、X3ZJ202406050117、X3ZJ202406030115)“反映温州市瓯海朝光阀门机械铸件厂违法用地、违章建筑、无证排污、环评审批等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二、调查核实情况:

1.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问题属实,温州市瓯海朝光阀门机械铸件厂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在农村集体土地上违法建设厂房,总计占地面积14765.8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603.6平方米。2.无证排污问题基本属实,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该厂属于排污许可简化管理,应申领排污许可证却未按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仅在网上进行排污许可登记。3.环评审批问题不属实,2001年8月22日该厂《年产400吨各类阀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原瓯海区环保局审批通过,2001年12月7日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瓯环发环保设验〔2001〕174号)。2019年11月22日,根据《温州市工业企业环保行政许可规范管理改革方案》(温环发〔2019〕56号),该厂《年产5000吨铸件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经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受理备案(温环瓯改备〔2019〕238号),2020年7月15日完成现状环境影响评估监测报告(含“三同时”验收)(新鸿HJ综字第2007010号)。

三、整改目标:1.对温州市瓯海朝光阀门机械铸件厂违规占地、违法建筑问题依法依规处置。2.对温州市瓯海朝光阀门机械铸件厂无证排污问题立案查处。

四、整改完成情况:1.立即组织恢复耕地,480平方米被占用耕地已结束占用并完成复耕。2.没收流程已经处置到位,温州市瓯海朝光阀门机械铸件厂已将非法占用的土地退回给丁岙村集体经济组织,并根据《温州市区没收建筑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将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移交给瓯海区潘桥街道办事处,土地和厂房移交手续已完成。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行政处罚(处罚文号:温资规瓯罚决字〔2024〕第000027号、温资规瓯罚决字〔2024〕第000028号、温资规瓯罚决字〔2024〕第000029号),处罚决定已执行。4.温州市瓯海朝光阀门机械铸件厂主要生产设备2台中频炉已拆除,压铸车间生产设备已清理,机加工车间生产设备逐步搬迁。5.温州市瓯海朝光阀门机械铸件厂违反排污许可证制度的行为已予以处罚(决定书编号:温环瓯罚[2024]27号),罚款已缴纳,已注销温州市瓯海朝光阀门机械铸件厂排污许可证(编号91330304732434656P001W)。

 

公示时间:2025年2月21日—2025年2月27日,共7天

受理单位:瓯海区人民政府潘桥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0577)55571217

联系地址:瓯海区潘桥街道秀浦路2号潘桥街道办事处

 

瓯海区人民政府潘桥街道办事处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