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01/2025-88560
  • 文件编号:公告〔2025〕17号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 发布单位: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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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杨胜利(含周光飞)户强制搬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29 16:57 访问次数: 来源: 瓯海区府办

202595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本机关的强制执行申请,对杨胜利(含周光飞)户坐落于瓯海区郭溪街道曹埭村前岸路112号房屋作出了(2025)浙03行审2号《行政裁定书》,裁定准予执行温瓯政发2023111号《关于对杨胜利(含周光飞)户房屋的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书》第二项内容,即将房屋搬迁腾空并交付拆除,并由瓯海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因杨胜利户在本机关通知的期限内仍未搬迁腾空,现本机关决定于2026年1月7杨胜利(含周光飞)户坐落于瓯海区郭溪街道曹埭村前岸路112号房屋实施强制搬迁拆除。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

2025122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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