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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区统计局关于报送2024年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03 10:03 访问次数: 来源:区统计局

中共瓯海区委、瓯海区人民政府:

2024年瓯海区统计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有关文件和全省、全市、全区统计法治工作任务,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首要任务,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和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为瓯海区的统计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现将2024年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防治统计造假工作情况

(一)市督迎检圆满完成。今年10月14至16日,市统计局第2督察组对我区开展督察。这次市督本质上是对全区统计法治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全面整改,借此排查并整改了一批问题、硬伤,也借此推动各部门各镇街进一步增强了坚持依法统计、坚守数据质量底线的共识。督察期间,各相关部门、镇街(开发区)和区局各科室全力配合,有力保障了督察工作顺利开展和圆满完成。10月25日,督察组向我区反馈督察意见初稿并征求我区意见。从反馈情况看,我区统计数据质量总体上是好的,我区统计法治建设和统计基层基础等工作也得到督察组充分肯定。

(二)统计执法有力加强。今年以来,我们坚定扛起守牢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的政治责任,持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共对89家单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立案处理6起,立案数列全市第一,罚款金额列全市第二。通过对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曝光,震慑统计违法对象,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发挥应有作用。高标准建设统计执法队伍。全面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把取得国家局统计执法证作为硬性任务,2024年符合要求的2名干部成功通过国家执法证考试,积极参加省局和市局开展的执法检查、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和“双随机”执法检查。不断推进统计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

(三)统计监督提质增效。深化工作创新,通过多种举措,致力构建统计监督新体系,树立统计法律权威。一是强化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调。2024年9月,区统计局与区纪委区监委联合发文《关于建立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通知》,与区委巡察办联合发文《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区委巡察机构与区统计局协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与区审计局联合发文《关于印发《加强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调的实施细则》的通知》,与区委组织部联合发文《加强统计监督与组织部门职能监督贯通协调的实施细则》。实现了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组织监督、统计监督的联合贯通。二是多层次构建防惩工作体系。印发《关于瓯海区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明确统计机构领导班子承担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班子成员承担主体责任,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人承担监督责任,统计人员承担直接责任。并在今年借省督整改工作之际,推动各镇街(开发区)和相关重点单位也相应制定责任制文件和数据质量管控办法,进一步织密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制度之网。

(四)统计普法深入开展。积极贯彻法治理念,引导领导干部、统计工作人员、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牢固树立统计法治思维。一是因材施教,逢训必宣法,抓好统计普法教育。今年继续开展局机关干部“每季学法”制度,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干部学院,已将《统计法》纳入市委党校主体课程和瓯海干部业余班次课程,并结合统计稽查向被查单位统计负责人,以案说法、以案代训,开展面对面宣传,强化统计违法案件的警示教育,提高全社会依法统计意识。二是强化宣传,助推统计普法工作。结合“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日以及经济普查、人口普查等重大调查活动,开展集中性的大型宣传活动。“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于茶山高教园区商务广场开展关于新修改统计法的宣传活动,通过精心设计的展板展示、发放法制宣传折页、快问快答以及分发宣传礼品等多种形式,生动而直观地普及了新统计法的相关内容,有效增强了公众的统计法律意识。2024年以来,累计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和培训20余期。

二、存在的问题及短板

一直以来,区统计局坚持重点发力,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一步提升,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执法力量需更充实。目前,持有统计执法证(需公务员)的人员只有6名,面对执法任务需求增加的情况,显得力不从心,与当前党委政府对统计数据质量的高要求不相匹配。

(二)执法力度需更强硬。近年来,区统计局大力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对统计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有效打击,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我区“四上”企业(项目)数量相比,执法检查的企业(项目)数量、行业覆盖面都还要进一步扩大,检查的内容也要进一步深入。

(三)联合监督需更完善。虽然已初步形成组织、纪检、巡察、统计等部门互相协同配合的监督体系,但目前仍处于一般性事务层面上的联络关系,没有形成操作性更强、运行更为顺畅的具体机制,需要进一步拓展联合监督的空间。任职考察和干部考核时,对有关人员是否存在统计造假了解还不够深入,对统计造假问责干部的结果运用还不充分。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及时推动落实法治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推动各相关单位细化统计法治宣传计划,及时合理安排统计法律法规年度学习计划。广泛开展新修改《统计法》宣贯工作,持续深入组织好党政领导干部、政府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四个层面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全市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营造良好统计生态。

(二)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建设。一是强化统计监督。通过横向联动、科室联合、上下整合等方式,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统计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通过业务培训、实战带教等方式提高全区统计系统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推动统计监督和纪律监督、组织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统筹协调,加强工作协调和统计监督结果运用,提升监督效能。二是强化执法检查。每月开展统计核查、稽查和督查,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要求各镇街(开发区)加强工业、投资、服务业、商贸业等重点专业自查,计划对工业、投资企业的执法稽查数比重计划超50%,对数据质量管控滞后的镇街(开发区)作出数据质量风险预警。

(三)着力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将按照国家统计局和总、市队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及时总结基层网格经验,不断完善基层统计调查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在全区有序推进基层统计调查网格化管理和“统计调查之家”标准化建设,努力为全省推进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建设提供“瓯海样本”。积极组织开展统计业务培训、统计学堂、统计e家云课堂,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普查知识、统计基础知识为突破点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实现统计服务再上新台阶。

温州市瓯海区统计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