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泽雅镇人民政府:
根据农业农村部《2024年粮食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浙江省粮食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制定了《2024年瓯海区粮食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温州市瓯海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瓯海区粮食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围绕水稻、大豆、旱粮等主要粮食作物,支持粮食规模种植主体创新组织方式、集成高产模式、落实增产措施、强化引领带动,促进粮食单产水平持续提高。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粮食安全决策部署,围绕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突出粮食规模种植主体这一关键,以提升单产水平为核心目标,支持种植主体优化组织方式、应用先进技术,充分挖掘地种肥药各要素、耕种管收各环节增产潜力,推进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融合发展,切实提高主要粮食作物关键技术模式到位率和覆盖面。
二、任务目标
重点支持从事粮食规模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镇街要合理安排培育主体个数、种植作物和种植规模(不含为其他主体和农户开展环节托管或全程托管的社会化服务面积)等,要尽量集中连片,规模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00亩。奖补对象亩产比瓯海区近三年平均水平高10%以上,良种覆盖率达到100%,绿色高产高效技术到位率95%以上。
三、技术路径
根据我区实际情况优先支持水稻、大豆,兼顾旱粮等。
(一)水稻。推广应用高产优质品种,加强耐高温、抗倒伏、抗稻瘟病、抗螟虫、抗白叶枯病等高产优质品种推广。其中:早稻、连作晚稻重点推进早熟、高产品种推广,单季晚稻推进高产、优质品种推广。集成推广水稻叠盘出苗育秧、水稻机插侧深施肥、水稻钵苗栽插(抛秧)、植保无人机飞防、机械收获烘干减损等关键技术。
(二)大豆。推广早熟、高产、高蛋白品种。推广稻-豆轮作模式,集成应用春季设施促早栽培、秋季延后栽培技术和机耕机播机收技术。推广籽粒大豆绿色高产增效栽培技术,促进平衡增产。
(三)旱粮。玉米推广高产优质甜玉米品种、高产优质适应性广的糯玉米品种、适宜机械收获的甜糯玉米品种,在丘陵、山区搭配种植高产籽粒玉米品种。薯类推广抗旱耐逆、抗病虫的优良品种。玉米推广高产高效栽培技术及全程机械化技术。薯类推广应用脱毒微型薯生产及繁育技术、甘薯大垄稀植、设施马铃薯促早栽培、垄作覆膜栽培及配方施肥、小型薯类全程机械化等技术。
四、奖补要求
奖补对象为从事粮食规模种植(当年种植当年收获的粮食作物)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且不得与承担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任务的主体重复。
奖补方式采取主体自主申报、择优竞争的方式,奖补资金采取“先干后补”方式予以补贴,奖补要求如下:
单季稻单产高于瓯海区近三年平均亩产10%(含)以上,取前六名给与补贴100元/亩;双季晚稻单产高于瓯海区近三年平均亩产10%(含)以上,取前六名给与补贴100元/亩;大豆、玉米、薯类等旱粮单产高于瓯海区近三年平均亩产10%(含)以上的大户,取前三名给与补贴100元/亩.对单产提升高于瓯海区近三年平均数值20%(含)以上的主体,再额外奖励1万元。单个主体奖补不高于5万元。
五、工作程序
(一)组织主体申报。各镇街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粮食规模种植主体积极参与,自愿申报。申报材料需明确作物种类、种植面积、关键技术、目标单产等基本信息(附件1)。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审核申报材料,研究确定承担项目主体,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农业农村厅和市农业农村部门备案。
(二)做好过程记录。项目主体要加强田间管理,努力提高单产水平,并记录作物生产过程中应用的关键技术、采取的主要措施、技术落实过程影像资料等。区农业农村局指导核实重点技术到位情况,并进行记录,实行一主体一档案(附件2)。
(三)组织测产评估。作物收获季节,由区农业农村局根据作物成熟情况,组织开展产量测定。要严格按照粮食作物测产办法进行,并出具由专家组组长签字的测产报告。区农业农村局结合申报、测产、档案等情况,主要以单产水平进行综合评定。
(四)做好结果公示。区农业农村局对拟补主体及资金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区级农业农村局要组织核实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如仍有异议,需上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五)落实资金补助。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根据过程核实、测产评估、结果公示等情况综合评定,对符合条件的粮食规模种植主体及时拨付奖补资金。严格落实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建立资金使用专门台账。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强化统筹协调,落实责任分工,促进项目有效实施和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二)强化指导服务。要重视粮食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整合技术力量,明确单产提升技术路径,强化培训指导,确保各项关键措施落实到位。要落实专人记录技术落实、要素投入、成效评估、测产结果、补贴情况等内容,做到一主体一档案。要及时总结推广高产典型的技术模式和经验。
(三)强化监督管理。要强化主体资格审核,确保田块归属、主体身份明确,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突出过程管理和结果认定,强化监督责任,严格标准规范,确保测产结果真实可靠,奖补发放公开透明。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积极宣传推广,借助各类媒体渠道,做好政策解读,对种粮能手及其采用的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等进行多形式、多途径的宣传报道。在关键农时季节,开展现场观摩、技术培训、专家巡回指导等,提高技术到位率。
附件:1.浙江省规模粮食种植主体单产提升申报表
2.项目主体档案
附件1
浙江省规模粮食种植主体单产提升申报表
申请主体 | 单位名称(盖章) | ||||||
姓 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
通信地址 |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
种植地点 | |||||||
作物种类 | 种植面积 | ||||||
目标单产 | 公斤/亩 | 推荐测产时间 | |||||
主要技术 和模式 | |||||||
技术指导 单位 | 指导者 | ||||||
镇街审核 | 签字(盖章) |
附件2
项目主体档案
填报时间: 填表人: 电话:
序号 | 县(市、区) | 项目主体 | 负责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 联系方式 | 作物品种 | 面积(亩) | 落实的关键技术措施 | 测产结果(斤/亩) | 取得成效 | 奖补资金(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