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瓯海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瓯海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瓯海区教育局
执行单位:温州尚武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二、比赛日期和地点
比赛日期:2024年9月21日-22日
比赛地点:瓯海区第一高级中学
三、参加单位
大众体育部青少年组:各镇(街道)组成代表队。
四、竞赛项目
比赛设甲、乙男子、女子组。
五、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
每队可报领队1人,每组可报教练1人,报运动员12人。
(二)资格要求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组队单位街道(乡镇)辖区内具有街道(乡镇)户籍或街道(乡镇)在校就读的中小学生,凭有效身份证或市民卡原件参赛。
2.输送到上级体育训练单位的运动员可代表原输送单位报名参赛。
3.运动员凭身份证或市民卡(市民卡需有照片)原件参赛,没有身份证或市民卡不得参加比赛,临时身份证不得参赛;同时提交学校盖章后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学籍要有照片);各代表队人员(领队、教练、工作人员、运动员)比赛往返中及赛事期间的有效“人身意外伤害险”凭证、一个月内街道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有效体检报告单(必须包含心电图报告)。
4.运动员服装必须统一,备有深浅两种颜色的比赛服装,服装上必须有明显的号码标志。
(三)年龄要求
甲组:2009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其中运动员2009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出生者不得多于6人。
乙组: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其中2011年1月1日-12月31日出生者不得多于6人。
六、竞赛办法
(一)具体比赛办法视报名情况另定。
(二)比赛采用中国排球协会最新审定的排球竞赛规则。
(三)循环赛编排按贝格尔方法进行,采用三局二胜制,第三局为决胜局采用15分制。
(四)若报名参赛球队不足6支,比赛采用单循环赛制,两天三轮比赛;若报名参赛球队多于6支(含6支),则采用分组预、决赛进行。预赛分A、B两个组进行单循环赛,多于四支队伍的小组安排三天五轮比赛,决赛进行交叉淘汰赛,获小组第1、2名的队决1-4名,获小组第 3、4名的队决 5-8名,获小组第 5、6名的队决9-11名。
(五)比赛网高:男子甲组为2.30m,女子乙组为2.10m,女子甲组和男子乙组为2.15m。
(六)循环赛决定名次计分方法:
1.比赛胜场:比赛中获胜的比赛场次数量,胜场多者排名在前。
2.积分:当两队或两队以上队伍胜场相等时,比赛积分多者排名在前,积分办法如下:以2比0胜,则胜队得3分,负队得0分。如2比1胜,则胜队得2分,负队得 1 分;弃权取消比赛成绩。
3.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队伍胜场、积分相等,则采用下列办法决定名次:A(胜局总数)÷B(负局总数)=C 值,C 值高者名次列前;如 C 值仍相等,X(总得分数)÷Y(总失分数)=Z 值,Z 值高者名次列前。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
比赛名次录取前八名,参赛队不足录取名次时,则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
八、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本次比赛采用纸质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法。请各单位于9月11日17时前登录指定网站进行报名(https://jsgl.tjydh.net/qgsjbm),9月11日 17时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2.报名单(从网络报名系统直接打印)打印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和运动员报名资料于9月13日17时前将送交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竞训科(瓯海行政中心4号楼204室),联系电话:55593017,逾期报名按弃权论。
3.报名材料
(1)有效身份证(或市民卡)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街道公章)。
(2)无辖区身份证明可以用辖区所在学校的附有照片的学生基本信息证明(需加盖学校公章);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街道公章)。
运动员报名材料可选(1)或(2),材料不齐者取消比赛资格。
(二)报到
各参赛队于比赛前一天前往指定地点报到;报到时提交参赛运动员20天内的健康证明(必须包括心电图和脑电图报告)。
(三)领队与教练员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比赛裁判员
本次比赛裁判长由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指派。
十、经费
各代表队在参赛期间费用均自理。
十一、安全
参赛代表队要做好训练和比赛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领导小组,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温州市瓯海区第七届运动会领导小组
2024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