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通运输局:
章步良代表在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将李山寨通山公路纳入区交通管理局养护范围的建议》收悉。经调查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章步良代表所提李山寨通山公路纳入区交通管理局养护范围的建议关系交通出行实际情况,建议分析细致全面,很有针对性。
区财政局历来高度重视我区“四好农村路”建设相关工作,2024年预算安排“四好农村路建设”专项700万元、“县乡道农村公路养护配套资金、农村公路日常维养”专项500万元予以保障。区财政局2023年下拨星光至李山寨联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107.5万元,并根据《关于印发瓯海区农村公路管理办法的通知》(温瓯政发〔2022〕19号)规定,对村道进行4500元/公里定额补助,2022-2024年已按文件规定补给李山寨通山公路维养资金。李山寨通山公路属于村道,根据“县道县管、乡村道乡管”的管理体制,暂时不能纳入区交通管理局养护范围。
下一步,我区将视财力增长情况,可修订相关政策,强化四好农村路建设及县乡道农村公路保养的资金保障。同时,我们将协同主管部门,进一步研究推进“四好农村路”管理和资金保障运行机制。
以上内容供你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
办理单位联系人:胡倩,联系电话:88536321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2024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