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瓯海区科技成果转化风险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瓯政办发〔2024〕23号)、《关于开展瓯海区科技成果转化风险保险试点单位的通知》(温瓯科〔2024〕13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做好瓯海区科技成果转化风险保险补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关于开展瓯海区科技成果转化风险保险试点单位的通知》(温瓯科〔2024〕13号)文件内规定的试点单位。
二、申报流程
1.符合瓯海区科技成果转化风险保险补助的试点单位应按照申报要求,在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http://reward.wenzhou.gov.cn/app)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4年8月9日至8月15日。
四、申报材料
(1)瓯海区科技成果转化风险保险补助申请表;
(2)申报瓯海区科技成果转化风险保险所涉及的科技成果转化费用保险投保单、发票、付款凭证。
五、其他事项
各申报单位要恪守科研诚信,对提供的申报资料和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六、联系人
瓯海区科技局科技合作科 孙老师 88537557。
附件:瓯海区科技成果转化风险保险补助申请表附件.doc
温州市瓯海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