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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03/2024-76275
  • 文件编号: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单位:区经信局
  • 成文日期:2024-08-02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拟确定瓯海区眼镜行业中小企业“N+X”数字化改造总包商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8-02 14:49 访问次数: 来源:区经信局

根据《关于公开征选瓯海区眼镜行业中小企业“N+X”数字化改造总包商的公告》精神经相关单位自主申报,区经信局初审,相关专家专题评审后,拟确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为瓯海区眼镜行业“N+X”数字化改造总包商,予以公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瓯海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24年8月2日到8月7日,共3个工作日。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温州市瓯海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数字经济科,联系电话:0577-88522793。  

 

温州市瓯海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