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09/2024-75664
  • 文件编号:温瓯财〔2024〕40号
  • 主题分类:许可决定
  • 发布单位: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2024-07-09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关于同意浙江旻立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07-09 17:35 访问次数: 来源:区财政局

浙江旻立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代理记账许可证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你公司具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条件,决定准予你公司办理代理记账业务,并颁发代理记账许可证(许可证书编号:DLJZ33030420240004)。

你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代理记账工作,并依法接受我局监督检查。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202478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