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安耀德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4MA28582D6D):
你单位(温州安耀德商贸有限公司 )于2015年12月31日成立,该公司设立申请时提供了王邱嵩的身份证信息(身份证的有效期限:2006.07.22-2026.07.22),法定代表人:王邱嵩。王邱嵩的身份证证件(身份证的有效期限:2006.07.22-2026.07.22)于2013年1月21日丢失,于当日办理挂失并补办新的身份证证件(身份证的有效期限:2013.01.21-2033.01.21)。当事人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提供的王邱嵩身份证是王邱嵩本人丢失的身份证。当事人温州安耀德商贸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本局决定撤销当事人温州安耀德商贸有限公司2015年12月31日的设立登记。【温瓯市监撤登(2024)5号,决定书附后】。
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联系号码:0577-88618232、0577-88618222。
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