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瓯海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瓯海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瓯海区教育局
执行单位:温州尚武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二、比赛日期和地点
比赛日期:2024年7月26日
比赛地点:待定
三、参加单位
大众体育部青少年组:各镇(街道)组成代表队。
四、参赛办法
(一)报名人数
各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32人(每个级别每队限报2人,每人限报1项)。
(二)资格要求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组队单位辖区内具有瓯海户籍或在校就读的中小学学籍,凭运动员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市民卡原件报名参赛。
(2)参赛运动员的年龄和就读学校、年级必须符合竞赛规程规定。
(3)输送至省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省体校、市体校的适龄运动员,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加比赛。
(4)各组别年龄要求:
甲组: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内出生者。
乙组: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内出生者。
丙组:2013年1月以后出生者。
品势组: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5)运动员凭身份证或市民卡(市民卡需有照片)原件参赛,没有身份证或市民卡不得参加比赛,临时身份证不得参赛;同时提交学校盖章后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学籍要有照片)、各代表队人员(领队、教练、工作人员、运动员)比赛往返中及赛事期间的有效“人身意外伤害险”凭证、一个月内街道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有效体检报告单(必须包含心电图报告)。
五、竞赛项目
(一)竞技比赛(共36个级别)
·甲组:2009年至2010年间出生的运动员
男子组 | -45kg | -49kg | -55kg | -60kg | -65kg | 65kg+ |
女子组 | -42kg | -45kg | -48kg | -52kg | -57kg | 57kg+ |
·乙组:2011年至2012年间出生的运动员
男子组 | -37kg | -41kg | -46kg | -50kg | -54kg | 54kg+ |
女子组 | -33kg | -37kg | -41kg | -45kg | -51kg | 51kg+ |
·丙组:2013年1月以后出生的运动员
男子组 | -30kg | -34kg | -38kg | -42kg | -46kg | 46kg+ |
女子组 | -28kg | -32kg | -36kg | -40kg | -44kg | 44kg+ |
(二)品势比赛(共2个组别)
1.男子组
2.女子组
(三)项目说明
1.竞技比赛采用个人对抗赛,单败淘汰制,每个级别每队限报2名队员。
2.称重:为保证比赛安全,各组别体重限最低值与最高值(低于最小级别6kg或超过最大级别7kg的将不予参赛)。
3.品势个人赛,每人限报一个组别,按指定品势比赛。男子组:预赛五章/决赛六章;女子组:预赛三章/决赛四章。
4.品势比赛采用现场评分、公开亮分,按最后得分排名(最后得分计算方法: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品势比赛如得分相同,先以全部分数的平均分高者为胜;再看有效分的最高分高为胜;再看有效分的最低分谁高为胜;再看全部分数的最高分高为胜;再看全部分数的最低分谁高为胜;如仍平,则名次并列或重赛一场。
5.品势比赛如一个级别参加人数16人及以下,直接按决赛品势比赛进行决赛;如16人以上,先按预赛品势进行预赛,取前8名再按决赛品势进行决赛(该条具体执行情况以组委会技术会议确定为准)。
六、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跆拳道竞赛规则》。
2.比赛采用单淘汰赛。
3.各单位运动员参赛级别一经报名不得更改,如同级别只有一人报名时允许更改级别参赛,但必须符合单项规程要求;并于领队、教练联席会后一个小时内向大会提出。
4.运动员必须穿规定的跆拳道服出场比赛,运动员自备比赛用的道服、护臂、护裆、护腿。
5.教练员上场指导比赛时,必须着正装、系领带,否则取消临场指挥权。
七、录取名次与计分方法
1.团体总分和单项名次均录取前八名,如参赛的队(人)数不足录取人数时,按实际参赛队(人)数录取(个人第三名,第五名并列),团体总分别以各组别个人名次前8名得分,其中竞技项目按9、7、5.5、5.5、2.5、2.5、2.5、2.5分计算,品势项目按9、8、7、6、5、4、3、2相加计算团体名次,如团体总分相等时以金牌多者列前,依次类推。
2.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优秀裁判员”和“优秀运动员”奖项评选,参照温州市瓯海区第七届运动会相关文件执行。
八、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本次比赛采用纸质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法。请各参赛单位于7月19日17时前登录系统:https://jsgl.tjydh.net/qgsjbm报名,7月19日17时后报名截止。
2.报名表(系统报名完成后打印)加盖公章和运动员报名资料(①身份证复印件、学籍(附有照片和学校盖章)原件②健康证明③保险)于7月22日17时前将送交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竞训科(瓯海行政中心4号楼204室),联系电话:55593017,逾期报名按弃权论。
3.报名材料:
(1)有效身份证(或市民卡)原件和复印件。
(2)学生基本信息(附有照片和学校盖章)。
(3)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学校公章)。
运动员报名材料不齐者取消比赛资格。
(二)报到
各参赛队于比赛前一天前往指定地点报到;报到时提交参赛运动员1个月内的健康证明(必须包括心电图和脑电图报告)。
(三)领队与教练员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比赛裁判员
本次比赛裁判长由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指派。
十、经费
各代表队在参赛期间费用均自理,竞技运动员每人需缴纳电子脚套使用费100元。
十一、安全
参赛代表队要做好训练和比赛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温州市瓯海区第七届运动会领导小组
2024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