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1 |
项目名称 | 必维申瓯质量技术服务温州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温州市瓯海经济开发区南湖路27号温州市国家大学科技园25号楼5楼501室 |
建设单位 | 必维申瓯质量技术服务温州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年出具22000份检测报告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加强实验室通风换气措施;无机废气集气收集经“碱液喷淋”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引至屋顶高空达标排放;有机废气集气收集经“活性炭净化”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引至屋顶高空达标排放;喷淋、实验废水经pH调节后与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排入化粪池处理达纳管排放;剩余检测样品、废纯水制造耗材属于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检验样品、过期试剂、废试剂包装材料、实验废液、废一次性实验用品、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生产车间合理布局,机械设备合理设置;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震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65; 传真:0577-88****65
通讯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