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就我局核准医疗机构变更登记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温州市儿童福利院医务室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张海燕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黄海霞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内科 /外科
医疗机构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街道金竹路48号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沈国伟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主要负责人:金秋霞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街道金竹路48号(温州市儿童福利院6号楼1层)
核准后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沈国伟;主要负责人:金秋霞;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街道金竹路48号(温州市儿童福利院6号楼1层)
变更登记时间:2024年7月12日
特此公告
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