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05/2024-75736
  • 文件编号:温瓯科〔2024〕19号
  • 主题分类:部门、镇街文件
  • 发布单位:区科技局
  • 成文日期:2024-07-12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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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解读:

关于做好瓯海区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12 16:32 访问次数: 来源:区科学技术局

各镇街开发区、有关企业:

为做好2024年我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 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浙经信高新〔2024〕135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申请认定时已注册成立一年(满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浙江省居民企业。

(二)2021年认定的高企,其证书有效期至2024年,可按本通知规定再次提出认定申请。

二、申报时间

2024年度申报工作分两批次开展,我区推荐上报截止时间分别为7月31日、8月31日。省级分别于8月份、9月份安排评审;对未通过评审的,9月底前统一组织复评;对未通过复评且符合条件的,10月份统一安排异议处理。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企业需及时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qyyffw.kjt.zj.gov.cn/fwzxpc/),通过“企业培育”场景进入“高新技术企业业务入口”,按照“申报指引”自主完成申报。

(二)地方审核。区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对企业申报材料(须重点审查知识产权获取时间、获取方式、正反面文本等)及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资质开展形式审查;会同有关部门审查企业是否发生过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三)实地核查。对2024年新申请认定企业,区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将全部开展实地核查;对申请重新认定企业,区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将按不低于10%比例抽取企业开展实地核查;

三、其他

今年采用递交电子材料的方式(无需纸质材料),将所有材涉密及敏感料按顺序整合在一个PDF文件中并做好目录,文件名称命名为“企业名称-企业信用代码-新认定/重新认定-联系人-联系手机”。务必在截止日7月17日前、8月11日前将电理涉子材料发送至邮箱418010752@qq.com。

四、联系人

瓯海区科学技术局,联系人:程学翔 88539971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浙经信高新〔2024〕135号)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温州市瓯海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