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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浙江威斯格眼镜有限公司年产金属眼镜100万副、塑料眼镜300万副改扩建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07 09:07 访问次数: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序号

1

项目名称

浙江威斯格眼镜有限公司年产金属眼镜100万副、塑料眼镜300万副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陈庄村焦林路1号第4幢第1-4层

建设单位

浙江威斯格眼镜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年产金属眼镜100万副、塑料眼镜300万副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措施;注塑废气经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引至屋顶高空达标排放;喷漆废气集气后经水帘去除漆雾颗粒后汇同烘干废气一同经水喷淋+除湿+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屋顶高空达标排放;抛光粉尘经收集后通过湿式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屋顶高空达标排放;破碎粉尘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屋顶高空达标排放;生产废水通过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属边角料、镜片边角料、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废石子、一般包装废料外售综合利用;废抹布及手套、废印版、废皂化液、废皂化液包装桶、废漆类包装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生产车间合理布局,机械设备合理设置;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震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65 传真:0577-88****65 

通讯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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