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重点领域 > 生态环境 > 行政许可 

拟对温州市乔立普鞋材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双EVA鞋底、10万双PVC鞋底、10万双TPR鞋底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07 09:00 访问次数: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序号

1

项目名称

温州市乔立普鞋材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双EVA鞋底、10万双PVC鞋底、10万双TPR鞋底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温温州市瓯海区郭溪街道景德路305号浦北二产厂房3号楼第一层

建设单位

温州市乔立普鞋材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年产100万双EVA鞋底、10万双PVC鞋底、10万双TPR鞋底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措施;拉毛粉尘经布袋除尘设施收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屋顶高空达标排放;发泡、注塑、脱模胶水等工序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屋顶高空达标排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边角料、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和一般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抹布、废刷子、废包装桶、废液压油、废矿物油桶及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产车间合理布局,机械设备合理设置;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震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65 传真:0577-88****65 

通讯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