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 28-C-08 地块位于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上河乡路北侧、沉木桥街西侧、S1 线南侧,占地面积为 28616 平方米。
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为农用地,2000 年~2019 年,地块中央、东侧、北侧有农民临时看护房,2018 年拆除东侧、北侧临时看护房,2019 年拆除地块中央临时看护房;2019 年开始禁止农作物种植;2018 年~2020 年,地块内东北角有温州S1 轻轨线临时工棚(集装箱)。经现场踏勘,地块所有建筑物现已全部拆除, 有部分积水,地块表面留有不少来源周边小区碎砖块铺成的临时道路,并建有围 墙,目前为待开发空地。根据温州市景山新桥单元南片、瓯海中心单元北片、牛 山单元西片控制性详细规划,本地块规划用地为二类居住用地(R2),属于《土 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 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开展本次工作。《土壤污染行动防治计划》中第四条规定: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为了做好地块污染防治工作,实现项目用地安全、环保可持续的发展,温州 市瓯海区土地储备中心委托我单位开展了该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2021 年 7 月,我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根据所掌握的资料、信息,通过分析、确定地块范围及潜在污染因子,编制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2021 年 10 月 27 日,温州市瓯海区生态环境局会同瓯海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区征收服务中心在瓯海区新桥街道召开本项目评审会,经专家组质询、技术评议及认真讨论形成专家评审意见。我单位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和完善后形成本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报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