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文件(45-2)
关于温州市瓯海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处理意见的报告(草案)
(提请2024年2月6日温州市瓯海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金中伟
各位代表:
我受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的委托,将本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处理意见报告如下:
温州市瓯海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截至2月5日8时30分,没有收到10人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共收到代表建议180件。按照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有关规定及本次会议安排,2月5日14时,议案审查委员会举行了全体会议,对代表建议进行审查,讨论确定属于政治法制方面的建议6件,财政经济方面的建议19件,城建环保方面的建议76件,科教文卫体方面的建议39件,农业与农村方面的建议20件,社会建设方面的建议12件,其他方面的建议8件。
会后,我们将按照对口办理的原则,把本次会议确定的建议转交区人民政府及有关组织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将加强建议办理工作的跟踪督办,“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组织要进一步落实办理责任,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温州市瓯海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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