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玲明:
因你户位于温州市瓯海区茶山街道梅泉大街907号(原门牌为朝阳新街97号)和茶山街道睦州垟村梅泉大街857、859号的房屋涉及房屋赔偿,现有关于你户的《关于计玲明户的行政赔偿决定》(温瓯茶行赔决定(2024)第4号)。2024年6月2日,茶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通过EMS向你户送达。6月3日,工作人员前往你户,经电话确认留置于你家中,由亲属收取但未签字。现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向你户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视为已经公告送达。
公告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