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镇街:
为规范瓯海区城市园林树木修剪工作,提升园林树木修剪技术水平,进一步美化城市绿化环境,建设美丽瓯海,根据《温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温州市瓯海区城市树木修剪导则(试行)》,相关绿化修剪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该《导则》适用于温州市瓯海区城市树木的修剪,包括修剪原则、修剪规定、修剪方法和安全文明作业等。
温州市瓯海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26日
温州市瓯海区城市树木修剪导则(试行)
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前 言
树木的存在能够给城市增添绿色,美化环境。在城市绿化中,树木不仅在遮阴蔽阳、减少噪声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更为城市勾勒出独具特色的绿色脉络,形成了纵横交错的绿色网络空间。
为进一步规范本区城市绿地树木修剪管理工作,确保绿化树木的健康生长,提升园林景观的美观度,发展绿化事业,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根据《温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参考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等相关标准,通过广泛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在此基础上经过广泛征求意见、组织专题讨论研究,并结合目前温州市瓯海区城市园林树木修剪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导则。
编制单位: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瓯海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总编:陈敏
技术指导:陈长川
起草:董茵子、黄寺方、陈肖克、黄炎冰、黄益健
审查:吴棣飞、林爱寿、林恩义、潘晓路、潘泰妙
1.1本导则适用于本区公共绿地内种植绿化树木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包括修剪工作流程、修剪基本要求、修剪技术方法和安全文明作业等,其余附属绿地可参照执行。
1.2 保障树木健康生长,调整枝条组合,平衡树势、培育树形,改善生长环境的同时也提供景观效果。
1.3 有效维护和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景观效果,实现城市园林树木修剪精细化、规范化、专业化的管理目标,使园林树木修剪在养护管理中有据可依。
下列术语适用于本文件。
2.1乔木 tree
指具有明显主干、树身高大的木本植物。
2.2灌木Shrubs
指那些没有明显的主干或主干非常短小的树木。
2.3花灌木Flowering shrubs
花灌木是以观花为主的灌木。
指自身不能直立生产,具有攀援特性的树木,如紫藤。
2.5绿篱Hedge
是由灌木或小乔木以近距离的株行距密植,密集带状栽植而成,起防范、美化、组织交通和分隔功能区的作用。
2.6行道树Street Trees
行道树是指种在道路两旁及分车带,给车辆和行人遮荫并构成街景的树种。
2.7 孤植乔木specimen planting tree
在城市绿地中单独栽种,能独自成景的乔木。
2.8片植乔木group planting tree
成片种植的树林
2.9古树名木 old and famous trees
古树是指树龄在 100 年及以上的树木;名木是指稀有、名贵或具有历史价值、纪念意义的树木;并经法定程序认定颁布的树木。
2.10 修剪 pruning
对树木的某些器官,如枝、叶、花、果、芽、根等加以疏删或剪裁。
2.11 短截 Cutting back
将一年生枝条剪短的修剪方法,剪去长度1/3以下为轻短截,1/2左右为中短截,2/3以上为重短截。
2.12 回缩 Retracting pruning
将树木粗大的主枝、骨干枝等进行锯截,在两年及以上生枝条上剪截去一部分枝条的修剪方法。至少保留三级主枝。
又称溢泌,植物茎干剪切后,伤口溢泌汁液的现象。
2.14自然打枝The branches withered by themselves
离心生长的过程中,那些衰弱的枝条自行出现枯落的现象。
2.15倒锯Down saw
4cm以上粗枝锯断时,先从下向上锯1/3,再从上向下锯断,有效防止撕皮发生4cm以上粗枝截口需要加涂伤口愈合剂。
2.16提干Remove the lower branches
修剪主干分枝点最下层枝条来提高主干分枝点。
将生长过密、方向不当等无需保留的芽在未木质化之前从树干或枝上除去的修剪方法。
2.18疏枝(疏干)Thinning branch(Thinning trunk)
将树木的枝条(主干)贴近基部或地面剪除的修剪方法。
从地面附近全部去掉地上枝干,利用原有的发达根系刺激根颈附近萌芽更新的方法。
树木越冬以后,枝条脱水、皱缩、干枯的现象。
枝条被剪截后,留下的伤口称为剪口,距剪口最近的芽称为剪口芽。
3.1应遵照先观察、后修剪的原则。树木修剪应从整体到局部,由下而上,由内而外,由粗至细,去弱留强,去老留新等。及时修剪枯枝、腐枝、病虫枝、偏冠或过密的枝条,排除安全隐患,保持均衡、通透的树冠,预防和降低树木倒伏的风险。
3.2修剪应适时适宜,疏密得当,根据不同的树木生长习性,树体结构、分枝特性、枝条类型、景观功能和绿地性质等条件选择合理的修剪方案使得干枝叶比例均衡协调,自然美观。
3.3 树木重剪或修剪易留胶、抗寒性差的树木,宜在休眠期时避开寒流修剪。
3.4 树木修剪时应确保人员、车辆和临近附属设施安全。
3.5 严禁擅自修剪古树名木。
四、修剪要求
4.1 树木常规修剪是指对树木的某些器官(花、果、枝、叶、芽等)加以疏删或短截,以达到调节生长、促进开花结果、增加树木抗性、培养树姿树形等养护目的行为。
4.2树木剪除枯死枝、病残枝及去蘖、抹芽等修剪应随时进行,做到随产随剪。
4.3修剪应避开极端天气,每年台风季开始之前,应对易折损、易倒伏的树木集中进行抗台修剪,做好预防工作。
4.4 大枝修剪应采取分段截枝法,防止砸伤行人或花木。
4.5 剪锯口应平滑、整齐,不流残桩,严禁撕扯树皮。4cm以上枝条锯断时,应使用倒锯分段裁剪,4cm以上的粗枝截口需要加涂伤口愈合剂。
4.5 对伤流特别严重的树种,如无柄小叶榕、槭类、枫杨等,忌讳晚秋和冬季修剪,应在发芽前后修剪,此间伤口愈合较快。伤口容易腐烂,应先以2%-5%的硫酸铜溶液或0.1%的升汞水溶液进行截口消毒,然后涂上伤口愈合剂将伤口封闭,以防雨水、病菌侵入、烈日暴晒而影响剪口愈合。
4.5古树名木修剪遵照《城市古树名木养护和复壮工程技术导则》(GB/T51168-2016)实施。
4.6修剪后的园林垃圾及时清运,病虫枝叶集中无害化处理,避免病虫蔓延。
4.7乔灌木的不当修剪视同砍伐。
5.1 一般乔木
5.1.1单轴分枝的乔木主干明显,修剪时应保持中央主干;枝条茂密的落叶乔木,可对主枝的侧枝进行短截或疏枝并保持原树形。
图1 广玉兰的单轴分支
5.1.2合轴分枝的乔木没有明显通直的主干,只在必要时修剪,应呈现卵圆型树冠。
图2 栾树的合轴分支
5.1.3假二叉分枝的树木呈现二叉分枝的特点,枝条之间主次均等,呈现伞型树冠具备自然打枝能力,一般只只做清枝工作。
图3 鸡爪槭的假二叉分支
5.1.4常绿乔木可在全年生长期内实施修剪,宜在新叶抽出前进行修剪。
5.1.5落叶乔木主要采用休眠期修剪,修剪时间宜在落叶后或春季萌发前进行重剪。
5.1.6观花乔木的修剪可调控树木花期,利于树木的正常开花及维持花期;老茎生花树木必须区分花芽与枝芽,慎用树干抹芽的方式进行修剪。每年应全面修剪树干花枝、花序及不定芽。
5.1.7孤植乔木的修剪要根据观赏要求或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以自然树形为主,枝下高控制2.5米以上。
5.1.8片植乔木的修剪以自然树形为主,促进群落的持续发展,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在确保群落安全、景观效果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通过修剪强化树木个体景观效果。
5.1.9 针叶树修剪应保持主干的顶端优势,剪除顶部竞争枝;若顶梢损伤时,应培育替代顶梢。轮生枝的针叶树除特殊要求外,一般不修剪。剪除病虫枝、枯死枝为主,疏除或回缩扰乱树形的主、侧枝,疏剪应留1-2cm茬口;修剪簇生或轮生枝,应先修剪部分枝条,待修剪枝条剪口愈合后再剪其余部分。
修剪前-正常修剪-过度修剪
图4 针叶树修剪示意图
5.1.10阔叶树类通过修剪,应达到树木主侧枝分布均匀,内膛不空,树冠完整,树形优美。促进纵向生长时应修剪侧枝,促进横向生长时应修剪顶枝。塔形、圆锥形、层性强的树木应保持顶端优势,剪除竞争枝;若顶枝生长弱,宜选近顶部的强枝替代。广卵形树木应保持顶枝优势。伞形、平顶形、球形、扁球形、垂枝形的应以疏枝为主,保持形态不变。
修剪前-正常修剪-过度修剪
图5 榕树修剪示意图
5.1.11单干型棕榈类修剪时不得损伤树干和顶梢,避免伤害树皮或挤压树干。在植株单片叶片大量干枯应及时绑扎防护,待干枯后连同叶鞘剪除。果实成熟的树木应及时剪除果序。
修剪前-正常修剪-过度修剪
图6 单干棕榈类修剪示意图
5.1.12丛生型棕榈类树木,应及时剪除干枯叶及叶鞘、枯死或病虫侵害的丛生杆。
修剪前-正常修剪-过度修剪
图7 丛生棕榈类修剪示意图
5.2 行道树
5.2.1保持行道树下缘线整齐,修剪应保持树势平衡,对称修剪,第一分枝点以下枝条应提干剪除,剪除妨碍车辆通行的下缘线枝条并控制下缘线高度在机动车高度以上,干道主干的净空高度不低于3.5m;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行道树的净空高度不低于2.5m。5.2.2同一路段行道树应保持树冠基本均衡一致,相邻树木分枝高度应基本统一。通过修剪调整树势和冠型。修剪宜适当重剪倾斜方向的枝条,轻剪对侧的枝条,纠正倾斜度。
5.2.3行道树之间树冠交叉、重叠,可以适当疏剪。树木高度影响高压线或周边建筑采光,可短截或回缩修剪,消除安全隐患。
5.2.4解决和架空线的矛盾,可避开架空线,采用杯状型整形修剪。
5.2.5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识、架空线、变压设备等设备的设置与行道树之间的关系应符合《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GB 55014-2021)强制性规范,确因历史原因发生冲突的,在不影响树冠平衡的前提下进行避让修剪,留出安全距离。在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行道树分枝点高于相邻机动车道路面3.5m以上。
5.3古树名木
5.3.1古树名木修剪需提前报告属地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并报送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修剪方案,由属地部门指导并监督实施。
5.3.2 古树名木相关修剪遵照《浙江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城市古树名木养护和复壮工程技术导则》(GB/T51168-2023)实施。
5.4 造型树
5.4.1造型树休眠期应对各个枝片进行修剪,保持原枝片厚度,维持原造型进行整形,应保持独立优美的树形。
5.4.2当造型面出现空洞,应从临近侧枝牵引培养新枝条,逐步修补空洞部分。
5.4.3观赏新叶为主的造型树,在最佳观赏期内应减少修剪频次。
5.4.4杯状造型树,当主干到达定干高度后,在分枝点上部剪截,萌发新枝后选留三个强壮枝条作为主枝,各主枝间水平分布,与主干夹角是45°左右,向四周均匀排列。各主枝达目标长度后,再短截促使分枝,再选留两个侧枝,次年按要求继续短截,再分两枝。这样就构成“三股六叉十二枝”的基本树形。这种树形的树冠扩展,中心通透,主干高2.5m-3.5m。“七去五留”原则:“七去”即去除直立枝、下垂枝、重叠枝、矛盾枝、病虫枝、内向枝和枯枝;“五留”即留好骨架枝、踏脚枝、装饰枝、外向枝和营养枝。
图8 杯状整形过程
5.5.5自然开心造型树,选取合适的定干高度,截断中央主干,促发侧枝,保留均匀发散的2-3个一级枝,尽量呈均匀展开,之后的年份转为常规修剪,让树冠自然郁闭。
图9 自然开心形树形示意图
(a)幼树培育(b)轻剪打顶(c)球型趋势(d)细部养护
图10 几何造型树的修剪过程
5.5 灌木
5.5.1灌木应在冬季进行一次枯枝、徒长枝、弱枝修剪及株型修剪工作,在休眠期应对灌木的衰弱老枝进行更新修剪,应选留 3 个以上分布均匀、生长正常的丛生枝。内膛枝、徒长枝应适量疏剪或短截。
5.5.2多品种栽植的灌木丛,修剪时应突出主栽品种,在先行保证整体效果的同时,各品种间应留出适当生长空间。
5.5.3观叶灌木,剪除细弱枝条,对较粗壮的当年生枝条在选好芽位后重短截。留芽数量依短截枝条强弱而定,一般保留3-5芽,1cm以上粗壮枝条可适当增加。对多年不修剪,多年修剪不当,树型过高、偏冠或秃脚严重灌木,应进行回缩更新。丛生灌木枝干过密,出现部分枝干枯死现象,应采取疏干更新的修剪方式,去密留稀,先疏大干,再去细长弱干。疏掉的枝干应从上部轻轻抽出,勿从下向外猛拖,防止损伤保留的枝芽。
5.5.4当年生枝条开花灌木,如月季、玫瑰、木槿、紫薇、栀子花等,应于休眠期(花前)重剪,促发壮枝和花芽分化,使其花大、色艳、花期长。对于当年多次形成花芽的植物天气回暖时可将枝条留在适宜高度,留壮芽进行短截,加强水肥管理。
5.5.5两年及多年生枝条开花灌木,如樱花、垂丝海棠、紫叶李、碧桃、榆叶梅、绣线菊、牡丹等,此类在花后1-2周内适度修剪,回缩树冠。可以防止结果或形成徒长枝消耗养分;另通过短截促发副梢,使副梢在夏秋花芽分化期开成花芽,为来年开花做好准备。多年生枝开花灌木,应注意培育和保护老枝,培养树型。剪除干扰树型并影响通风透光的过密枝、弱枝、枯枝或病虫枝。
5.6藤本
5.6.1藤本因其主干不能直立生长,常利用其攀缘、缠绕、吸附、卷须等特性向上生长,作立体绿化。生长的各个阶段,应适时进行修剪与理藤,理藤应在休眠期进行。
5.6.2 藤木应及时修剪、理藤、固定、造型,每年修剪不少于2次。对枯死枝、重叠枝、病枝、伤残枝、下垂枝等应及时疏剪。修剪切口直径大于3cm 时,应对切口涂抹伤口修复剂进行保护性处理。
5.6.3 藤木应定期翻蔓,清除枯枝,疏除老弱藤蔓。非观果藤木,应及时剪除残花幼果。
5.6.4 棚架式藤木栽植初期,应根据棚架高度培育主干,抹去主干上的不定枝。主蔓枝应牵引至棚架顶部,定期进行修剪、绑扎,并使侧蔓均匀地分布架上,定期检查绑扎物牢度。
5.6.5 附壁式藤木重剪或短截后需牵引于墙面的,可采用曲枝诱引等方法,各蔓枝在墙面上分布均匀、枝条茂密。对于攀附能力差的植物,可用墙面钢丝网协助附壁,效果良好。由于株距过密,枝条不能吸附墙体而下垂,应及时疏剪主蔓和下垂枝。
5.6.6 篱垣式藤木应培养主干将侧蔓枝进行水平诱引,每年对侧枝进行短剪,形成整齐的篱垣形式。
5.6.7灯柱式藤木在灯柱上围以丝网,用吸附类或缠绕藤木,借丝网沿灯柱上升生长。使灯柱从地表到要求高度全部被枝叶缠绕覆盖,要经常对下部及垂枝条进行修剪,培养均匀骨架枝条。
a棚架,b篱垣,c附壁,d灯柱
图11 藤本的四种造型
6.1日常作业
6.1.1技术人员和修剪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熟悉城市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知识和规程,熟练掌握修剪技术,并能熟练操作修剪工具。
6.1.2修剪作业时,遵守车辆、各类枝剪、电锯、油锯安全操作规程,围蔽修剪作业范围必须划定保护区域,应设立明显的路障和安全警示标志。配备辅助人员专人指挥,保障行人或车辆通行安全。
6.1.3修剪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具有反光标志的背心、安全帽、防护镜等防护用具,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绳。
6.1.4在居住区、公园或需占用的公(道)路范围的,应按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并在施工前公示(告)。要合理设置修剪作业区域,并进行有效围护和警示。
6.1.5高空作业车在使用前应仔细检查车况,确保支放平稳安全,高空作业车和驾驶员要持证上岗,车辆应符合国家高空作业要求。操作时,作业平台不得滞留人员,操作台上人和物总重不超过车辆规定,并遵照车辆规定要求执行。
6.1.6修剪过病虫株的工具或器械,应消毒后再修剪其它健康树木,以防交叉感染。
6.1.7在供电、通讯线路附近作业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触电,应请相关部门协助配合。
6.1.8当树木生长与交通管理、水电、天然气、通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设施安全有冲突时,应通过双方协商,确定修剪方案。
6.2 应急抢险
6.2.1应对极端天气或者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时开展的修剪工作。
6.2.2处于风口位置、强风地段、低洼水浸地段、种植层浅、靠近房屋的树冠浓密的树木,应结合树木结构、树龄、成枝力和生长环境对树冠进行适度疏剪和缩剪。
6.2.3断枝的树木修剪折断的枝条,平衡树冠,避免偏冠。
6.2.4倒伏的或具抢救价值的树木扶正后,修剪断枝,缩剪树冠,使得树冠结构均匀。
6.2.5电力线附近的受损树木,应当取得供电部门配合,确保安全后方开展修剪工作。
为便于在执行本导则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7.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7.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7.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允许时首先这样做的:正面词意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7.5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按……执行”。
温州地区常见树木修剪安排一览表
种类 | 树种 | 学名 | 着花部位 | 枝叶生长期 | 花期 | 休眠期 | 修剪策略 |
常绿乔木 | 香樟 | Cinnamomum camphora | 两年枝条开花 | 3-9月 | 4月 | 冬季 | 春剪 |
乐昌含笑 | Michelia chapensis | 4-6月 | 3-4月 | ||||
白兰 | Michelia alba | 5-9月 | 6-9月 | ||||
广玉兰 | Magnolia grandiflora | 4-6月 | 5-6月 | ||||
女贞 | Ligustrum lucidum | 4-6月 | 5月 | ||||
杜英 | Elaeocarpus decipiens | 3-7月 | 7月 | ||||
无柄小叶榕 | Ficus concinna Miq. var.subsessilis Corner | 4-9月 | 5月 | ||||
小叶榕 | Ficus concinna | 4-10月 | 5月 | ||||
松杉乔木 | 湿地松 | Pinus elliottii | —— | 4-6月 | —— | 冬季 | 不修剪 |
雪松 | Cedrus deodara | 4-6月 | |||||
银杏 | Ginkgo biloba | 4-6月 | |||||
水杉 | Metasequoia glyptostroboides | 4-6月 | |||||
池杉 | Taxodium ascendens | 4-6月 | |||||
南洋杉 | Araucaria cunninghamii | 4-8月 | |||||
华南乔木 | 羊蹄甲 | Bauhinia purpurea | 当年枝条开花 | 7-10月 | 10-4月 | 夏季 | 抗台修剪 |
黄槐 | Cassia surattensis | 7-10月 | 10-4月 | ||||
棕榈乔木 | 棕榈 | Trachycarpus fortunei | —— | 4-10月 | 4-5月 | 冬季 | 除枯叶 |
丝葵 | Washingtonia filifera | 4-7月 | |||||
蒲葵 | Livistona chinensis | 4-5月 | |||||
鱼尾葵 | Caryota maxima | 7-8月 | |||||
海枣 | Phoenix dactylifera | 4-5月 | |||||
加纳利海枣 | Phoenix canariensis | 4-5月 | |||||
银海枣 | Phoenix sylvestris | 4-5月 | |||||
落叶乔木 | 黄山栾树 | Koelreuteria bipinnata 'Integrifoliola' | 当年枝条开花 | 4-9月 | 9-10月 | 冬季 | 冬剪 |
麻楝 | Chukrasia tabularis | 4-9月 | 6-7月 | ||||
无患子 | Sapindus mukorossi | 4-7月 | 5-6月 | ||||
合欢 | Albizia julibrissin | 4-6月 | 7-9月 | ||||
重阳木 | Bischofia polycarpa | 3-6月 | 4-5月 | ||||
枫香 | Liquidambar formosana | 3-6月 | 4-5月 | ||||
垂柳 | Salix babylonica | 2-9月 | 2-3月 | ||||
二球悬铃木 | Platanusacerifolia | 3-6月 | 4-5月 | ||||
杂交鹅掌楸 | Liriodendron×sinoamericanum | 两年枝条开花 | 3-6月 | 2-3月 | 冬季 | 花后修剪 | |
白玉兰 | Magnolia denudata | ||||||
二乔玉兰 | Yulania×soulangeana | ||||||
常绿灌木 | 黄杨 | Buxus sinica | 当年枝条开花 | 3-6月 | 3月 | 冬季 | 春剪 |
大叶黄杨 | Buxus megistophylla | 3-6月 | 3月 | ||||
龟甲冬青 | Ilex crenata 'Convexa' | 4-6月 | 5月 | ||||
无刺构骨 | Ilex aquifolium | 4-6月 | 5月 | ||||
红叶石楠 | Photinia×fraseri | 2-11月 | 5-6月 | ||||
金森女贞 | Ligustrum japonicum 'Howardii' | 3-6月 | 6月 | ||||
桂花 | Osmanthus fragrans | 4-6月 | 10月 | ||||
海桐 | Pittosporum tobira | 4-6月 | 4月 | ||||
夹竹桃 | Nerium oleander | 4-6月 | 6-10月 | ||||
红花檵木 | Loropetalum chinense var | 两年枝条开花 | 4-6月 | 4月 | 花后修剪 | ||
毛杜鹃(春鹃) | Rhododendron×pulchrum | 4-6月 | 3-4月 | ||||
山茶 | Camellia japonica | 4-6月 | 1-3月 | ||||
茶梅 | Camellia sasanqua | 4-6月 | 12-2月 | ||||
六月雪 | Serissa japonica | 4-6月 | 5月 | ||||
大花六道木 | Abelia×grandiflora | 4-6月 | 6-10月 | ||||
金丝桃 | Hypericum monogynum | 4-9月 | 5-8月 | ||||
云南黄馨 | Jasminum mesnyi | 4-6月 | 2-3月 | ||||
含笑 | Michelia fuscata | 4-6月 | 3月 | ||||
落叶灌木 | 鸡爪槭 | Acer palmatum | 两年枝条开花 | 3-6月 | 3月 | 冬季 | 花后修剪 |
紫玉兰 | Magnolia liliiflora | 3-6月 | 2-3月 | ||||
日本早樱 | Prunus subhirtella | 3-5月 | 2-3月 | ||||
日本晚樱 | Prunus lannesiana | 4-6月 | 4月 | ||||
垂丝海棠 | Malus halliana | 4-6月 | 3-4月 | ||||
桃 | Prunus persica | 4-6月 | 3月 | ||||
梅花 | Prunus mume | 3-5月 | 1-2月 | ||||
美人梅 | Prunus×blireana 'Meiren' | 3-5月 | 2-3月 | ||||
紫叶李 | Prunus cerasifera f. atropurpurea | 2-6月 | 3-4月 | ||||
蜡梅 | Chimonanthus praecox | 3-6月 | 12-1月 | ||||
结香 | Edgeworthia chrysantha | 3-6月 | 2-3月 | ||||
紫荆 | Cercis chinensis | 2-5月 | 3月 | ||||
绣球 | Hydrangea macrophylla | 4-6月 | 5-10月 | ||||
锦带花 | Weigela florida | 3-6月 | 4-5月 | ||||
紫薇 | Lagerstroemia indica | 当年枝条开花 | 4-8月 | 7-9月 | 冬季 | 冬剪 | |
木芙蓉 | Hibiscus mutabilis | 4-8月 | 8-11月 | ||||
木槿 | Hibiscus syriacus | 4-8月 | 7-10月 | ||||
石榴 | Punica granatum | 4-8月 | 5-7月 | ||||
丰花月季 | Rosa cultivars | 3-11月 | 全年 | ||||
藤本 | 紫藤 | Wisteria sinensis | 两年枝条开花 | 4月 | 4月 | 冬季 | 夏剪 |
藤本月季 | Climbing Roses | 当年枝条开花 | 3-6月 | 5月 | 冬剪 | ||
凌霄 | Campsis grandiflora | 4-10月 | 6-9月 | ||||
三角梅 | Bougainvillea glabra | 4-10月 | 11-5月 | 夏剪 | |||
爬山虎 | Ampelopsis tricuspidata | 3-10月 | 6月 | 不修剪 | |||
其他 | 苏铁 | Cycas revoluta | —— | 5-7月 | —— | 冬季 | 除枯叶 |
孝顺竹 | Bambusa multiplex | 3-7月 | 除枯枝 | ||||
刚竹 | Phyllostachys sulphurea var | 3-7月 |
参考文献:
《浙江省城市园林树木修剪技术导则》
《温州市城市树木修剪技术导则》
《上海市工程建设导则-行道树养护技术规程》DG/TJ08-2105-2012
《园林树木学》陈有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