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综合政务 > 通知公告
  •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12/2024-76101
  • 文件编号:温瓯城管办〔2024〕10号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2024-06-27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瓯海区园林养护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27 14:59 访问次数: 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各相关单位、镇街:

为提高瓯海区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水平,巩固和提高绿化建设成果,促进绿地养护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地方有关规定,进一步美化城市绿化环境,建设美丽瓯海,结合瓯海区实际情况,我局组织编制了《瓯海区园林养护技术导则(试行)》,相关单位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该《导则》适用于瓯海区绿化养护一体化内的绿地及其它绿地的养护和管理。

 

 

温州市瓯海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626

 

 

瓯海区园林养护技术导则(试行)


 

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园林绿化养护标准》的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实施《园林绿化养护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287-2018。根据该标准,为切实指导规范我区公园绿地养护管理行为,提升城市园林景观效果,特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分级及质量要求;5.植物养护;6.绿地管理。

编制单位: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瓯海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总编:陈敏

技术指导:陈长川

起草:董茵子、黄寺方、陈肖克、黄炎冰、黄益健

审查:吴棣飞、林爱寿、林恩义、潘晓路、潘泰妙


目录

1总则 2

2术语 3

3基 本 规 定 7

4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分级及质量要求 8

4.1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分级 8

4.2植物养护质量要求 8

5植 物 养 护 10

5.1一 般 规 定 10

5.2树木 10

5.3 花 卉 14

5.4 草 坪 15

5.5 地 被 植 物 17

5.6 水 生 植 物 17

5.7竹 类 18

6 绿 20

6.1植物种植调整 20

6.2绿地清理与保洁 20

6.3附属设施管理 20

6.4景观水体管理 22

6.5安 全 保 护 22

附录 A乔木养护质量等级 24

附录 B行道树养护质量等级 27

附录 C绿篱及花灌木养护质量等级 33

附录 D草坪养护质量等级 37

附录 E地被养护质量标准 42

附录 F花境养护质量标准 44

附录 G花坛养护质量标准 45

附录 H立体绿化养护质量标准 46

附录 I水体与水生植物养护质量标准 47

附录 J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养护质量标准 48

附录 K竹类养护质量等级 50

附录 L园林设施养护质量标准 52

附录 M其他设施养护质量标准 55

附录 N施肥养护质量标准 58

附录O城市绿地技术档案建立标准 60

附录P有害生物控制养护质量标准 63

 

 


1总则

 

1.0.1为提高瓯海区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水平,巩固和提高绿化建设成果,促进绿地养护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地方有关规定,结合瓯海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导则。

1.0.2本导则适用于瓯海区绿化养护一体化内的绿地及其它绿地的养护和管理。

1.0.3园林绿化养护及管理除应符合本导则外, 还应遵 守国家、地方有关法规、规范及行业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乔木 指树身高大的树木,由根部发生独立的主干,树干和树冠有明显区分。

2.0.2 行道树 道路两旁的树木,常成行栽植,排列整齐,规格统一,株间有一定距离,具有遮荫、防尘、护路、美化街景的功能。

2.0.3 净空高度 树冠下面枝条离地面的垂直距离。

2.0.4 绿篱由灌木或小乔木单行或多行规则种植成带状或墙状,可整形修剪或自然生长。可代替篱笆、栏杆和墙垣,具有分隔、防护或装饰作用。根据植物性状不同,分为花篱、刺篱、果篱等。

2.0.5 花灌木 指观花为主的灌木类植物。造型多样,观赏效果佳。

2.0.6 草坪 用以覆盖地表的低矮草层。大多选用质地纤细,耐践踏的 禾本科植物,仅少数是莎草科、豆科或其它科植物。需定期轧剪。

2.0.7 草地 低矮草层,包括混植各种花卉的缀花草地,一般不进行轧剪的。

2.0.8 地被植物 植株低矮、枝叶密集,具有较强扩展能力,能覆盖裸露平地或坡地的植物。可单植也可混植。

2.0.9 花境 以宿根花卉为主,间有灌木、花卉、观赏草的带状或自然块状布置形式。大多位于树林、树丛、草坪、道路、建筑等边 缘,以自然式种植为主,具有季相变化和立面效果。

2.0.10 花坛以一、二年生花卉为主,或可有其他宿根木本花卉和温室 花卉等,种植成规则或不规则的、群体的、平面图案精细的、 具美观效果的布置形式。

2.0.11 切边 为阻隔两种不同植物生长带来相互影响所采取的养护措 施,有时也可采用插片等其他措施。

2.0.12 立体绿化 利用除地面资源以外的其他空间资源进行绿化的方式。

2.0.13 绿化植物有害生物 指对园林绿化植物的生长、生存造成危害,影响园林绿化景观面貌的动物、植物及微生物。

2.0.14 有害生物控制 从维护、促进园林生态平衡的角度,遵循有害生物综合治理原则,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协调园林植物与其他动植物以及 环境因子之间的关系,有效控制有害生物危害。

2.0.15 水体 指河流、湖泊、池塘、水库、沼泽、海洋以及地下水等水的聚积体。绿地内的水体分自然和人工建造两大类。人工建造 的水体在形式上分规则水池和仿自然水池。据驳岸和池底结构 的不同,分自然(软底)和人工(铺装)两种类别。

2.0.16 水生植物 凡是生长在水域附近如湖泊、河川、池塘及海边的半咸水和海水中或常年潮湿泥土地上的植物。

2.0.17 古树名木 城市中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为古树。稀有、珍贵树木、具有历史价值或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为名木。

2.0.18 古树名木保护区古树、名木树冠垂直投影外不小于 5 米的区域。

2.0.19 有效土层 植物根系能正常生长发育的土壤厚度。

2.0.20 施肥 人工补充养分或提高土壤肥力,以满足植物生长需要的措施。

2.0.21 基肥 定植前结合树穴挖掘或整地而施用的肥料。

2.0.22 追肥 在植物生长发育期所进行的施肥,其目的是满足植物在不同生育期对养分的特殊需要。

2.0.23 园林设施 城市园林绿地中的一切养护或园林共用设施。

2.0.24 萎蔫 某些植物在水分亏缺严重时,细胞失去膨压,茎叶下垂现象称萎蔫。

2.0.25园林绿化养护管理 对绿地内植物采取的整形修剪、松土除草、灌溉与排水、施肥、有害生物防治、改植与补植、绿地防护等技术措施及相应管理工作。

2.0.26园林绿地附属设施 绿地中游憩、照明、标识牌、 围栏、卫生、给水排水等各类设施。

2.0.27 生长势植物生长的强弱程度。泛指植株的生长速度、干皮和茎叶的色泽及质地所表明的健康程度、植株茁壮程度、分蘖或分枝的繁茂程度等。

2.0.28 整形修剪 用剪、锯、疏、捆、绑、扎等手段,使树木长成特定形状的技术措施。

2.0.29短截 在树木一年生枝条上选留方向、位置合适且饱满的芽后剪去枝条一部分的修剪方法。

2.0.30 回缩在树木二年以上生枝条上剪截去一部分枝条的修剪方法。

2.0.31疏枝 将树木的枝条从基部剪去,以减少树冠枝条的修剪方法。

2.0.32 返青水为促进植物正常发芽生长,在土壤化冻后、萌芽返青前对植物进行的灌溉。

2.0.33封冻水为植物安全越冬,在土壤封冻前对植物进行的灌溉。

 

 

 


3基 本 规 定

 

3.0.1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应包括植物养护与绿地管理两个方面。

3.0.2植物养护工作的主要技术内容应包括整形修剪、灌溉与排水、施肥、有害生物防治、松土除草、改植与补植及绿地防护等。

3.0.3绿地管理工作的主要技术内容应包括绿地清理与保洁、附属设施管理、景观水体管理、技术档案及安全保护等。

3.0.4园林植物按照其生态类型、园林应用等应分为树木、花卉、 草坪、地被植物、水生植物、竹类等。

3.0.5根据各类城市绿地所处位置的重要程度和养护技术要求的不同,分成一级、二级、三级三个不同等级标准,其中 一级为绿化养护的最高标准。未分等级的标准为基本标准要求。


4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分级及质量要求

 

4.1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分级

4.1.1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分级应分为一级养护管理、二级养护管理、三级养护管理。

4.2植物养护质量要求

4.2.1植物养护质量应包括树木、 花卉、 草坪、地被植物、 水生植物、竹类养护质量。

4.2.2乔木养护质量等级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A的规定。

4.2.3行道树养护质量等级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

4.2.4绿篱及花灌木养护质量等级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

4.2.5 草坪养护质量等级应符合本标准附录D的规定。

4.2.6 地被养护质量标准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E 的规定。

4.2.7 花境质量标准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F 的规定。

4.2.8 花坛养护质量标准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G 的规定。

4.2.9 立体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H 的规定。

4.2.10 水体与水生植物养护质量标准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I 的规定。

4.2.11 古树名木及古树名木后备资源养护质量标准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J 的规定。

4.2.12 竹类养护质量标准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K 的规定。

4.2.13 园林设施养护质量标准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L 的规定。

4.2.14 其它设施质量标准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M 的规定。

4.2.15 土壤养护质量标准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4.2.16 施肥养护质量标准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N 的规定。

4.2.17 城市绿地技术档案建立标准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O 的规定。

4.2.18 有害生物控制养护质量标准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P 的规定。

 

 


5植 物 养 护

 

5.1一 般 规 定

5.1.1植物养护中包括的植物类型应分为含古树名木的树木、花卉、 草坪、地被植物、 水生植物、竹类。

5.1.2各植物类型在养护中涉及的技术措施应包括整形修剪、灌溉与排水、施肥、有害生物防治、松土除草、改植与补植、植物防护。

5.1.3古树名木的养护应符合现行《浙江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56号公布的有关规定。

5.2树木

5.2.1树木修剪应符合现行《温州市城市树木修剪技术导则》的有关规定。

行道树的修剪除应按以上要求或特殊景观设计要求操作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同一路段的同一品种的行道树树型和分枝点高度应保持一致。

2)树冠下缘线的高度应保持一致,且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道路两侧的树冠边缘线应基本在一条直线上。

3)路灯、交通信号灯、架空线、变压设备等附近的枝叶应保留出安全距离,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绿化设计标准》CJJ/T75-2023 的有关规定。

5.2.2树木灌溉与排水的原则、方法、 时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树木栽培地区气候特点、土壤性质、植株需水等情况, 进行灌水和排涝。

2灌溉水量应以使土壤根系保持植物无萎蔫现象的含水量为标准。

3灌溉用水水质应满足树木生长发育需求,不得使用含有融雪剂的积雪和含有洗涤液的冲洗液补充土壤水分。

4宜采用节水灌溉设备和措施,并应根据季节与气温调整灌溉量与灌溉时间。

5应经常检查喷灌或滴灌系统,确保运转正常。 喷灌喷水的有效范围应与园林植物的种植范围一致,并应协调好游人、行人关系,定时开关,专人看管。

6 采用喷淋方法淋水,不得冲倒、冲歪植株及冲出树根。乔灌木淋水前宜先给树体洗尘。

7用水车浇灌树木时,应接软管,进行缓流浇灌,保证一次浇足浇透,不得使用高压冲灌。道路绿地浇灌不宜在交通高峰期进行。

8一天中灌溉的时间应根据季节与气温决定。夏秋高温季节,不宜在晴天的中午喷灌或洒灌, 宜在12:00之前或16:00之后避开高温时段进行;冬季气温较低,需灌溉时,宜在9:00之后或16:00之前进行,并应防止结冰影响行人通行。

9夏季干燥时,易受日灼的树种应进行叶面和枝干喷雾,必要时可对部分树种进行疏果、疏叶处理,降低蒸腾作用。

10 除地下穴外,浇水树堰高度不应低于0.1m;树堰直径,有铺装地块的以预留池为准,无铺装地块的,乔木应以不小于树干胸径10倍,或树冠垂直投影的1/2,且不小于0.8m为准。树堰应紧实、不跑水、不漏水。树堰内宜选择环保性覆盖物掩盖裸露土地。

11暴雨后应及时排除树木根部周围的积水。 可采用开沟、埋管、打孔等排水措施及时对绿地和树池排涝。

12冬季寒冷地区,应适时浇灌返青水和封冻水,并浇足浇透。

5.2.3树木施肥的原则、 方法、时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树木生长需要和土壤肥力情况进行施肥。

2每年宜施肥至少1次,春秋两季宜为重点施肥时期。观花木本植物应分别在花芽分化前和花后各施肥一次。

3应使用卫生、环保、 长效的肥料, 以有机肥料为主, 无机肥料为辅;不宜长期在同一地块施用同一种肥料。

4应根据树木种类采用沟施、撒施、穴施、孔施或叶面喷施等施肥方式。沟施、穴施均应少伤地表根,施肥后应进行一次灌溉。撒施应避免将肥料撒到叶片上。叶面喷肥宜在早上10:00之前或傍晚进行。

5应根据肥料种类、施肥方式等确定施肥用量。

5.2.10 树木有害生物防治的原则、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照“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 促进健康”的原则, 做到安全、经济、 及时、有效。

2宜采用生物防治手段,保护和利用天敌,推广生物农药。

3应及时有效地采取物理防治手段,并及时剪除病虫枝。

4采用化学防治时,应选择符合环保要求及对有益生物影响小的农药,宜不同药剂交替使用。

5应及时对因干旱、水涝、冷冻、高温、飓风、缺肥等所致生理性病害进行防治。

6应按照农药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喷洒药剂时应避开人流活动高峰期或在傍晚无风的天气进行。

7采用化学农药喷施,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果蔬类喷施农药后应挂警示牌。

8 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进行有害生物防治。

9应严格管控国家颁布的林木病虫害检疫对象。

5.2.4树木松土除草的原则、时期、 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园林植物生长期,应经常进行松土,使表层种植土壤保持疏松,使其具有良好的透水、透气性。

2松土应在天气晴朗,且土壤不过分潮湿时进行,雨后不宜立即进行。

3除杂草宜结合松土进行,也可采用手工拔除等方法进行。

4除杂草应在杂草开花结实前进行,同时不得使目的植物的根系受到伤害或裸露。

5使用化学除草剂前,宜进行小面积实验后再全面使用。应根据所栽培的目的园林植物和杂草种类的不同,确定药剂种类、浓度及施用方法。药剂不得喷洒到园林植物的叶片和嫩枝上。

5.2.5 树木的改植与补植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发生以下情况时可进行改植或补植:

1因植株过密而必须移植;

2对人、构筑物或电力等其他设施构成危险的植株的移除;

3自然死亡树木的去除或补植;

4对生长环境不适或与周围环境不协调树木的去除与改植;

5在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发生后及时进行清理、扶正或补植处理。

2补植时,宜选用与原有种类一致,规格、树形相近的树木。应根据植物的生态习性以及季节特点,安排改植、补植时间。

5.2.6 树木的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汛期或台风来临前应对浅根性、树冠庞大、枝叶过密等抗风能力弱的乔木进行加固或修剪,对易积水的绿地及时采取防涝措施。

2应加强对行道树的日常巡护,及时对出现倒伏、歪斜的树木进行扶正。

3寒冷天气,应对易受低温侵害的植物采取搭设风障、主干涂白、裹纸或无纺布加绕草绳、根基部培设土堆等防寒措施。降雪地区主要路段可结合防寒设置围挡。降雪量较大时,应及时清除针叶树和树冠浓密的乔木、灌木上的大量积雪。

4高温天气,易受高温危害的树木应避免太阳直射,采取遮阴、缠草绳、喷雾等措施, 降低温度预防日灼。

5应及时清除对树木有害的寄生植物。

6树体上的孔洞应根据大小、类型等, 分类采用引流、碳化、封堵等多种处理方式,封堵填充材料的表面色彩、形状及质感宜与树干相近。

5.3 花 卉

5.3.1花卉修剪的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二年生花卉应根据分枝特性摘心。观花植株应摘除过早形成的花蕾或过多的侧蕾。叶片过密影响开花结果时应摘去部分老叶和过密叶。花谢后应去除残花和枯叶。

2球根花卉、宿根花卉应根据生长习性和用途进行摘心、除芽。休眠期应剪除残留的枯枝、枯叶。

3修剪不宜在雨后立即进行。

4修剪工具应消毒。

5.3.2花卉灌溉与排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灌溉原则、灌水水质和灌溉方式应符合本标准第5.2.8条规定。

2浇水应避免冲刷花朵。

3 浅根性花卉浇水时应避免冲刷植物根系。

4应维护排水设施的完好,并注意及时排涝。

5 夏季气候干燥炎热时应及时浇水;冬季寒冷地区的宿根花卉应注重返青水和封冻水的浇灌时期和灌水量。

5.3.3花卉施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不同花卉植物种类(品种)的生长期和开花期进行追肥。每个生长周期内不应少于2次追肥。

2追肥宜采用缓释性的长效肥料。也可进行叶面追肥。

3其他施肥方式、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5.2.9条规定。

5.3.4花卉的补植应在生长季进行, 及时清理死株, 并应按原品种、花色、规格补植。一、二年生花卉花谢后失去观赏价值的应进行更换,补植时密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3.5花卉有害生物防治应符合本标准第5.2.10条规定。

5.3.6冬季寒冷地区, 草本花卉可用覆盖塑料薄膜、培土等方式进行防护。

5.4 草 坪

5.4.1草坪的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修剪时,剪掉的部分不应超过叶片自然高度的1/3。

2 修剪次数应根据草坪草的种类、养护质量要求、气候条件、土壤肥力及生长状况确定,进行不定期修剪。

3修剪前草坪草应保持干爽,阴雨天、病害流行期不宜修剪;修剪前应清除草坪上的石砾、树枝等杂物, 以消除隐患。修剪工作应避免在正午阳光直射时进行。

4修剪前宜对刀片进行消毒,并应保证刀片锋利,防止撕裂茎叶。

5修剪后应及时对修剪草坪进行一次杀菌防病虫害处理。

6同一草坪,不应多次在同一行列、 同一方向修剪。

7修剪下的草屑应进行清理。

8草坪不得延伸到其他植物带内。切草边作业,边线应整齐或圆滑,与植物带距离不应大于0.15m。

5.4.2草坪灌溉与排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灌溉原则、灌水水质和灌溉方式应符合本标准第5.2.8条规定。

2高温干旱季节应每隔5d~7d避开高温时段浇透水,湿润根部应达0.10m~0.15m。其他季节应根据栽植土壤保水性能进行浇灌,保持土壤根部湿润。

5.4.3草坪施肥应根据草坪草种类、生长状况和土壤状况确定施肥时间、肥料种类和施肥量。应少量多次,宜施缓效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在修剪3d-5d后进行,施肥应均匀,施后应灌水。

2每年在生长季节应根据生长情况重点施肥,可进行根外追肥。秋季施肥应含磷、钾肥,促进根系生长,提高抗逆能力。

5.4.4对损坏或死亡部分的补植应选用与原种类相同的草种。

5.4.53年生以上草坪应根据生长状况打孔, 清除打出的芯土、草根,并撒入营养土或沙粒;开放型草坪应根据人为干扰的程度实施轮流封闭休养恢复,保持正常长势。

5.4.6草坪有害生物防治的原则、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5.2.10条规定。

5.4.7杂草应进行清除,保持草坪纯度。化学除草应经小面积试验后方可大面积应用。手工拔草或锄草应将杂草连根清除,并压平目的草。杂草过多又无法除去时,或草坪已不适应环境时,应及时更新或重建。

5.4.8使用剪草机(车)、割灌机、打孔机、垂直刈割机等机械时,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大型机械使用过程中,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围合、 警示。

5.5 地 被 植 物

5.5.1地被植物应包括多年生低矮草本植物及适应性较强的低矮、匍匐型的灌木和藤本植物。

5.5.2 地被植物的修剪应符合本标准第5.2.4条和第5.2.6条的要求。其他养护技术措施应符合本标准第5.3节和第5.4节的要求。

5.5.3 蔓生性较强的地被,修剪应保持整体整齐或有规律变化,使枝蔓不侵占周边植物生长空间。

5.6 水 生 植 物

5.6.1水生植物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生长期阶段应清除水面以上的枯黄部分,应控制水生植物的景观范围,清理超出范围的植株及叶片。

2同一水池中混合栽植的,应保持主栽种优势,控制繁殖过快的种类。

5.6.2水生植物应根据植物种类及时灌水、排水,保持正常水位。

5.6.3浮叶类水生植物应控制水生植物面积与水体面积比例,其覆盖水体的面积不得超过水体总面积的1/3。

5.6.4 水生植物施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肥应以有机肥为主,点状埋施于根系周围淤泥中。追肥应以复合肥为主。叶面施肥可使用化学肥料。

2盆栽水生植物可在冬季拿出水面并应进行防寒保护,开春前可补施一次基肥,应在新叶长出后移入水中。

3观花水生植物,每年至少应追肥1次,点状埋施于根系周围淤泥中。

5.6.5水生植物有害生物防治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有害生物防治的原则、方法应按符合标准第 5.2.10条规定。

2应选用对水生生物和水质影响小的药剂,水源保护区内不得使用农药。

5.6.6易被水中生物破坏的水生植物,宜在栽植区设置围网。

5.7竹 类

5.7.1 竹类的间伐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照去老留幼、去弱留强的原则,根据生长状况和景观要求,于晚秋或早春进行合理间伐或间移。

2笋期阶段应及时去除弱笋和超出景观范围的植株。

3应将衰弱、已死亡和已开花的竹萸挖除,挖除后的空隙应及时用富含有机质的熟土填充。应及时清除枯死竹秆和枝条,砍除病竹和倒伏竹。

4降雪和台风活动频繁地区,过密竹林宜钩梢。

5.7.2竹类灌溉与排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新植竹2年内应按时浇水、排涝,浇灌时应浇足浇透。

2成林竹应浇足返青水、催笋水、拔节水和孕笋水。雨后应及时排涝,过于干旱时应进行喷水。

5.7.3竹类施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新植竹宜在每年的3月上中旬、5月中旬~6月上旬各追肥一次,11月中下旬施基肥一次。

2成林竹宜在每年的4月份~6月份施肥1次~2次,肥料应以有机肥为主。

3施肥方式、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5.2.9条规定。

5.7.4竹类有害生物防治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有害生物防治的原则、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5.2.10条规定。

2应以控制螨类、蚜虫等为主,经常检查,掌握虫情发生规律,及时防治。

3竹林应加强抚育管理,保留使竹林通风透光、生长健壮的密度。


6绿 地 管 理

 

6.1植物种植调整

6.1.1绿地内植物栽植超过一定年限,存在植物长势衰弱、植株过密、种植结构不合理、与设计效果严重不符等情况,应进行调整。

6.1.2调整方案应充分考虑立地条件,根据绿地的不同特点和功能,选择以乡土植物为核心的多样性植物种类,遵从生态位原则,营造适宜的植物群落。

6.2绿地清理与保洁

6.2.1绿地应保持清洁,并整理清除影响景观的杂物、 干枯枝叶、树挂、乱涂乱画、乱拴乱挂、乱停乱放、乱搭乱建等。

6.2.2 收集的垃圾杂物和枯枝落叶应及时清运,不得随意焚烧。

6.2.3各种与绿地无关的张贴物或设施应及时清除。

6.3附属设施管理

6.3.1对于园林绿地中的建筑及构筑物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保持外观整洁,构件和各项设施完好无损。

2室内陈设应合理,并保持清洁、完好。

3应保持厕所地面干燥,定期消毒,其环境卫生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GB/T17217的有关规定。

4应消除结构、装修和设施的安全隐患。

6.3.2道路和铺装广场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铺装面、侧石、 台阶、斜坡等应保持平整无凹凸, 无积水。

2应保持铺装面清洁、 防滑,无障碍设施完好。

3损坏部分应消除安全隐患,及时修补。

6.3.3假山、 叠石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假山、叠石应保证完整、稳固、安全。不适于攀爬的叠石应配备醒目提示标识和防护设备。假山结构和主峰稳定性应符合抗风、抗震要求。

2假山四周及石缝不得有影响安全和景观的杂草、杂物。

3假山、叠石的放置与园林植物的配置应协调,相辅相成保证景观效果。

6.3.4娱乐、健身设施应明确操作规程,使用与管理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大型游乐设施安全规范》GB 8408的有关规定。

6.3.5给水排水设施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保持管道畅通,无污染。

2外露的检查井、进水口、给水口、喷灌等设施应随时保持清洁、完整无损,寒冷地区冬季应采取防冻裂保护措施。

3 防汛、消防、防火、应急避险等设备应保持完好,满足功能要求。

6.3.6输配电、照明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定期检测,并保持运转正常。

2照明设施应保持清洁、有足够照度,无带电裸露部位。

3各类管线设施应保持完整、安全。

4太阳能设施应确保完整无损,运行正常。

5应确保安全警示标志位于明显位置。

6.3.7园凳、 园椅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保持园凳、 园椅的外观整洁美观, 坐靠舒适、 稳固,无损坏。

2维修、油漆未干时,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

6.3.8垃圾箱外观应保持整洁完整,无污垢陈渍;箱内应无沉积垃圾、 无异味、无蚊蝇滋生。

6.3.9 标识牌应保持外观整洁, 构件完整, 指示清晰明显, 对破损的标识牌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6.3.10绿地防护设施 (护栏)、 无障碍设施、 树木支撑、树穴盖板、花箱(花钵) 等设施应确保外观整洁,完整无损。

6.3.11雨水收集设施应保持外观整洁,设施通畅,完整无损,运行正常。

6.3.12广播及监控设施应保持外观整洁,设施完整无损,运行正常。

6.4景观水体管理

6.4.1再生水作为景观环境用水时,其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的有关规定。

6.4.2景观水体应保持水面清洁,水位正常。

6.4.3驳岸、池壁应确保安全稳固,无缺损,整洁美观。

6.4.4安全提示应确保标志明显,位置合理。

6.4.5 水景设施及水系循环、动力及排灌设施应保持完好,运行正常。

6.5安 全 保 护

6.6.1绿地应定期进行专项巡视,内容应包括绿地内植物生长状况及景观效果、绿地卫生、附属设施、抗震减灾设施、应急避难场所及安全隐患等,及时处理并记录所发现问题。绿地应按需配备安保人员。

6.6.2暴风雨、 暴雪等来临前,应检查树木绑扎、 立桩情况,设置支撑,保持稳固。大雪大风后应及时检查苗木的损伤情况,清除倒伏苗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树枝。

6.6.3高温暑热、低温寒冷等极端天气,应对植物、 附属设施等做好防护措施。防护情况应及时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补救。

6.6.4公园,广场人流量多的地方宜安装监控设施。

 

 

 

 

 

 

 

 

 

附录 A乔木养护质量等级

A乔木养护质量等级

项目

质量要求

一级

二级

整体

效果

1.树形美观,树冠饱满, 观赏价值高;

2.无死株、缺株

1.树形完整,树冠基本饱满,有观赏价值;

2.无死株,无明显缺株

1.树形基本完整,景观面貌尚可;

2.无死株

生长势

1.枝叶生长、色泽正常;2.枝干健壮,无枯枝,无 萌蘖枝;

3. 观花树木适时茂盛开 花;观果树木正常结果; 色叶树种季相变化明显

1.枝叶生长、色泽基本正常;

2.无明显枯枝,基本无萌 蘖枝;

3.观花树木茂盛开花;观 果树木正常结果

枝叶生长量和色泽基本 正常

 

修剪

主要修剪枯枝、病虫枝、徒长枝、下垂枝、扭伤枝以及其他影响树势、树形的枝条

主要修剪枯枝、病虫枝、 徒长枝、扭伤枝以及其他 影响树势、树形的枝条

主要修剪枯枝、病虫枝、 徒长枝等

防护

设施

1.支撑规范、统一、有效, 无断桩、坏桩,桩位扎 缚规范;

2.防台措施到位,对危树 及时采取修枝、加固等措施;

3. 凡易受冻害的树木,冬季适时采取根际培土主 干包扎等防寒措施

1.支撑规范、统一、有效, 基本无断桩、坏桩,桩位扎缚有效;

2.台风来临前,相关防台 措施到位;

3.凡易受冻害的树木,冬 季适时采取一定防寒措 施

1.支撑规范、统一、有效, 无明显断桩、坏桩,桩位 扎缚有效;

2.台风来临前,浅根性高 大乔木有防台措施;

3.凡易受冻害的树木,冬 季适时采取防寒措施

切边

大小适宜,边缘清晰,线条流畅;与周围环境协调

大小适宜,边缘清晰

大小适宜

排灌

1.排水通畅,严禁积水;

2.无失水萎蔫现象

1.排水基本畅通,无积水;

2.基本无失水萎蔫现象

1.无明显积水;

2.无明显失水萎蔫现象

清洁

无垃圾;树干上无悬挂物

基本无垃圾;树干上基本 无悬挂物

无陈积垃圾;树干上无明 显悬挂物

病虫害

情况

(1) 基本无有害生物危害状;

(2) 整体枝叶受害率0%,树干受害率0%

(1) 无明显的有害生物危害状;

(2) 整体枝叶受害率≤5%,树干受害率≤5%

(1) 无严重有害生物危害状;

(2) 整体枝叶受害率≤8%,树干受害率≤8%

补植完

成时间

≤2d

≤5d

≤7d


附录 B行道树养护质量等级

B行道树养护质量等级

 

项目

质量要求

一级

二级

整体效果

植株树冠完整,规格整齐,生长茂盛,有较好的遮荫和生态效益

植株面貌基本统一,规格 基本整齐,生长良好,有 较好的遮荫效果

 

植株青枝绿叶,有遮荫效果

生长势

1.无死株、缺株;

2.植株全年生长正常,无枯枝、断枝和生长不良枝

1.无死株,基本无缺株;

2.植株全年生长正常,无 明显的枯枝、断枝和生长 不良枝

1.无死株,无明显缺株;

2. 植株全年生长基本正常

树冠

1.冠形完整,分枝点合适,主侧枝分布匀称,上缘线和下缘线整齐划一;

2.严格遵照有关规定,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各项公用设施保持安全距离

1.冠形基本完整统一,分枝点合适;

2.基本遵照有关规定,各项公用设施距离得当

1.冠形基本统一;

2.无严重影响交通、架空 线的树枝

主干

1.分叉点高度一致,净空高度应大于 3.5m(机动车道两侧);

2.无萌生的芽条

1.分叉点高度一致,净空高度应大于 3.5m(机动车道两侧);

2.基本无萌生的芽条

1.分叉点高度基本一致,净空高度应大于 3.5m(机动车道两侧);

2.无明显萌生的芽条

修剪

1.主要修剪枯枝、死桩、病虫枝、下垂枝、过密枝、萌蘖枝等,宜保持树冠圆整,分枝均衡,通风透光;

2.修剪切口应平整光滑,无撕皮、撕裂现象,不留短桩、烂头,直径在5cm以上的切口应进行防腐 处理

1.主要修剪枯枝、死桩、病虫枝、萌蘖枝等,宜保持树冠基本圆整;

2.修剪切口应平整光滑, 不留短桩、烂头,直径在 5cm以上的切口应进行 防腐处理

1.主要修剪枯枝、死桩、 病虫枝等,宜保持树冠基 本圆整;

2.修剪切口应平整光滑

树穴

1.树穴形式统一,长×宽×深(内径)不小于 1.5m×1.5m×1m;

2.盖板或覆盖物完整,无缺损;

3.种植地被的树穴,地被生长良好

1.树穴形式统一,长×宽×深(内径)不小于 1.5m×1.5m×1m;

2. 盖板或覆盖物基本完 整,无严重缺损

1.树穴形式基本统一,长×宽×深(内径)不小于1.5m×1.5m×1m;

2.树穴内不缺土,根系无明显裸露

 

 

 

防护设施

1.支撑规范、统一、有效, 无断桩、坏桩,桩位扎缚 规范;

2.台风来临前,应做好立 支柱、绑扎、加土、扶正、 疏枝、打地桩等措施;

3.凡易受冻害的树木,冬 季适时采取根际培土主干包扎等防寒措施;

4.冬至前后完成树干刷白,高度应保持在1.2米-1.3 米

 

1.支撑规范、统一、有效, 基本无断桩、坏桩,桩位 扎缚有效;

2.台风来临前,防台措施 到位;

3.凡易受冻害的树木,冬季适时采取一定防寒措施;

4.冬至前后完成树干刷 白,高度应保持在1.2米-1.3 米

 

1.支撑规范、统一、有效, 无明显断桩、坏桩,桩位扎缚有效;

2.台风来临前,有防台措施;

.凡易受冻害的树木,冬季适时采取防寒措施;

4. 冬至前后完成树干刷白,高度应保持在1.2米-1.3米

栽(补)植

1.补植树种应同路段树种一致,规格相近似,且有三级或以上分枝;

2.树干笔直,纵成行、横成排

1. 补植树种应同路段树 种一致,规格相近似;

2.树干笔直

补植树种应同路段树种一致

清洁

1.树冠、树穴内无垃圾;

2.树干上无悬挂物,周边 无堆积物;

3.树叶无厚重粉尘覆盖

1.树冠、树穴内基本无垃 圾;

2.树干上基本无悬挂物;

3. 树叶基本无厚重粉尘 覆盖

 

1.树冠、树穴内无陈积垃圾;

2.树干上无明显悬挂物

病虫害

情况

(1) 基本无有害生物危害状;

(2) 整体枝叶受害率0%,树干受害率0%

(1) 无明显的有害生物危害状;

(2) 整体枝叶受害率≤5%,树干受害率≤5%

(1) 无严重有害生物危害状;

(2) 整体枝叶受害率≤8%,树干受害率≤8%

补植完

成时间

≤2d

≤5d

≤7d

 

 

 

 

 

 

 

 

附录 C绿篱及花灌木养护质量等级

C绿篱及花灌木养护质量等级

项目

质量要求

一级

三级

整体效果

1.景观优美,有明显的层次感和造型;

2.条块分明,色彩明快,线条优美,直线笔直,曲线流畅;

3.无缺株断层

1.景观良好,造型完整;

2.条块分明,色彩明快,线条优美;

3.基本无缺株断层

1.景观好,造型基本完整;

2.条块分明,线条优美;

3.无明显缺株断层

生长势

1.生长势强,枝壮叶茂;

2.叶色正常有光泽,无黄叶、焦叶、卷叶、枯萎叶,生长季节不落叶;

3.开花树种适时开花;

4.造型完整,枝条分布匀称,无病枝枯枝和落叶堆积

1.生长正常;

2.叶色正常,生长季节不大面积落叶;

3.开花树种适时开花;

4.无病枝枯枝和落叶堆积

1.生长基本正常;

2.叶色正常

 

修剪

1.修剪适时适宜,疏密得 当,造型美观;

2.工艺精细,操作规范,工具齐全

 

1.修剪适时适宜,疏密得 当;

2.操作标准,工具齐全

 

修剪基本适时适宜,疏密 基本得当

切边

边线清晰,线条流畅

边线明显,线条流畅

边线明显

松土除草

无大型、恶性、缠绕性杂草

基本无大型、恶性、缠绕性杂草

无明显大型、恶性、缠绕性杂草

排灌

1.排水畅通,无积水;

2.无失水萎蔫现象

1.排水基本畅通,无积水; 2.基本无失水萎蔫现象

1.排水基本畅通,无明显积水;

2.无明显失水萎蔫现象

栽(补)植

1.栽植科学,搭配合理;

2.补植苗木树种统一,规格基本一致;

3.补植季节应以春秋两季种植为主,非种植季节补植,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加强补植后的养护工作

1.栽植科学,搭配合理;

2.补植苗木树种统一,规格近似;

3.补植季节应以春秋两季种植为主,非种植季节补植,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加强补植后的养护工作

1.栽植科学,搭配合理;

2.补植苗木树种统一

清洁

1.无垃圾;

2.无粉尘覆盖

1.基本无垃圾;

2.无厚重粉尘覆盖

 

无陈积垃圾

病虫害

情况

(1)基本无有害生物危害状;

(2)植株受害率≤0%

(1)无明显有害生物危害状;

(2) 植株受害率≤5%

(1)无严重有害生物危害状;

(2)植株受 害率≤8%

补植完成

时间

≤2d

≤5d

≤7d

 

附录 D草坪养护质量等级

D草坪养护质量等级

项目

质量要求

一级

二级

三级

整体效果

1.管理精细,景观优美;

2.草种纯,目测无杂草;

3.生长旺盛,生长季节不 枯黄,无斑秃;

4.美观平整、坡度科学、无坑洼;

5.基本无人为践踏

1.管理到位,景观良好;

2.草种基本纯,目测无大面积杂草; 3.生长季节不枯黄,无大 面积斑秃;

4.坡度平整、无坑洼;

5.基本无人为践踏

1.管理到位;

2.生长季节不枯黄,无大 面积斑秃; 3.无严重人为践踏

生长势

1.生长旺盛,整洁美观;

2.无空秃

1.生长良好,整洁美观;

2.无大于 1 ㎡ 以上的集中 空秃

1.生长好,整洁美观;

2.无大面积集中空秃

 

 

修剪

1.适时适度修剪,草坪修剪高度控制适宜;

2.修剪平整、均匀、无漏草,草屑清理及时;

3.靠近道路一边和树穴的草修剪齐整,保持线条 清晰

1.适时适度修剪,草坪修剪高度控制适宜;

2.修剪平整、均匀,草屑清理及时;

3.靠近道路一边和树穴的草修剪齐整

1.适时适度修剪,草坪修剪高度控制基本适宜;

2.修剪基本平整,无草屑遗留

排灌

1.排灌系统完好无损,自然排水通畅;

2.无失水萎蔫现象

1.有良好的排灌设施,自然排水通畅,无积水;

2.基本无失水萎蔫现象

1.排水基本通畅,无明显积水坑;

2.无明显失水萎蔫现象

切边

边线宽窄适宜、边线清 晰、线条流畅

边线宽窄适宜、边线清 晰、线条流畅

 

边线清晰

除草

清除杂草及时

清除杂草及时

清除杂草及时

打孔松土

冷季型草坪宜在秋季进行,暖季型草坪宜在早春进行

冷季型草坪宜在秋季进行,暖季型草坪宜在早春进行

冷季型草坪宜在秋季进行,暖季型草坪宜在早春进行

栽(补)植

及时对空秃地段进行补种补植;补栽平整美观,无明显 补栽痕迹

 

及时对空秃地段进行补种补植

 

及时对空秃地段进行补种补植

清洁

无垃圾

无垃圾

无垃圾

覆盖度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主要花卉产品等级第7部分:草

坪》GB/T 18247.7中开放型绿地草坪一级标准的要求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主要花卉产品等级 7部分:草坪》GB/T 18247.7中开放型绿地草坪4级标准的要求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主要花卉产品等级第7部分:草坪》

GB/T 18247.7 中开放型绿地草坪三级标准的要求

补植完成

时间

≤2d

≤5d

≤7d


附录 E地被养护质量标准

E地被养护质量标准

 

项目

标准

单植地被

混植地被

整体

效果

(1)植株规格一致;

(2)无死株,群体景观效果好

(1)植株规格基本一致:

(2)基本无死株,群体景观效果较好

生长势

1.生长良好;

2.覆盖率大于90%,基本无空秃

1.生长良好,符合生态要求;

2.覆盖率大于 90%,基本无空秃

排灌

1.排水畅通,雨后无积水;

2.植株基本无失水萎蔫现象

1.排水畅通,雨后无积水;

2.植株基本无失水萎蔫现象

清洁

无垃圾

无垃圾


附录 F花境养护质量标准

F花境养护质量标准

 

项目

标准

整体效果

1.植物配置错落有致,有季相变化;

2.品种搭配合理,植株生长正常,株行距适宜;

3.观花花卉适时开花,观叶植物叶色正常

生长势

生长健壮、枝叶茂盛

设施

围护设施完好,无破损

切边

草坪交界处如有切边,宽度、深度均不宜大于 15cm

排灌

1.排水通畅良好,无积水;

2.无失水萎蔫现象

松土除草

松土除杂草及时

清洁

无垃圾


附录 G花坛养护质量标准

G花坛养护质量标准

 

项目

标准

 

整体效果

1.色彩鲜明,搭配合理;

2.株行距适宜,观赏效果佳;

3.不露土,植株无明显缺株、倒伏

 

生长

1.植株健壮,株高基本相等;

2.茎干粗壮,叶色正常;

3.花型正,花色纯

花期

1.花期基本一致;

2.确保重大节日有花

排灌

排水通畅,基本无失水萎蔫现象

清洁

无垃圾


附录 H立体绿化养护质量标准

H立体绿化养护质量标准

 

项目

标准

 

整体效果

1.景观良好,疏密基本合理;

2.无枯枝残花

 

生长

1.植株生长正常,藤蔓枝叶长势良好;

2.叶色正常,有光泽,生长季节不落叶;

3.无明显枯枝残花

修剪

1.根据不同的造型和植物材料进行修剪、整形;

2.科学美观,适时适度

排灌

排水通畅,基本无失水萎蔫现象

设施

设施安全,基本完好

清洁

无垃圾


附录 I水体与水生植物养护质量标准

I水体与水生植物养护质量标准

 

项目

标准

 

整体效果

1.景色得体,水量适度,基本达到和保持设计要求;

2.水生植物配置合理;植株生长健康;花、叶色纯,可观花、观叶;观 花观果植株基本正常开花结果

水质

无污物,无异味;基本符合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

驳岸

安全稳固,自然美观,无明显缺损

设施

1.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齐全;

2.循环、动力、排灌等设施基本完好无损,运行正常

清洁

水面打捞及时,无漂浮垃圾


附录 J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养护质量标准

J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养护质量标准

 

项目

标准

 

整体效果

1.保持植株的自然形态;

2.周边的配套设施(如驳岸、支撑、围栏、防雷设施等)与植株协调

生长

1.无腐烂的枝条和多余的萌蘖枝;

2.植株上不应有影响生长的寄生植物;

3.保护区内不应有影响植株生长的植物;

4.地面覆盖物应有利植株生长;

5.无影响植株生长的树洞和创伤

设施

1.植株必须有保护标牌,位置明显,字迹清晰;

2.植株周边的配套设施必须安全有效,不得影响植株生长

排灌

保护区内必须排水通畅、无积水

清洁

保护区内无垃圾

档案资料

建立一树一档,历史资料齐全,有动态养护记录


附录 K竹类养护质量等级

K竹类养护质量等级

 

项目

质量要求

一级

二级

三级

整体效果

(1) 死竹、枯竹、破损竹≤3%;

(2) 有完整的林相

(1) 死竹、枯竹、破损竹≤7%;

(2) 有完整的林相

(1) 死竹、枯竹、破损竹≤10%;

(2) 林相基本完整

生长势

(1) 竹丛通风透光,植株生长健壮;

(2) 新、老竹生长比例适当;

(3) 竹鞭无裸露

(1) 竹丛通风透光,植株生长良好;

(2) 新、老竹生长比例基本适当;

(3) 竹鞭基本无裸露

(1) 植株生长良好;

(2) 竹鞭无明显裸露

排灌

(1) 暴雨后0.5d 内无积水;

(2) 植株无失水萎蔫现象

(1) 暴雨后0.5d内无积水;

(2) 植株基本无失水萎蔫现象

(1) 暴雨后2d内无积水;

(2) 植株失水萎蔫现象1d~2d内消除

病虫害

情况

(1) 基本无有害生物危害状;

(2) 竹叶受害率≤0%;

(3) 竹梢、竹秆受害率≤0%

(1) 无明显有害生物危害状;

(2) 竹叶受害率≤8%;

(3) 竹梢、竹秆受害率≤8%

(1) 无严重有害生物危害状;

(2) 竹叶受害率≤10%;

(3) 竹梢、竹秆受害率≤10%

补植完成

时间

≤2d

≤5d

≤7d


附录 L园林设施养护质量标准

L 园林设施养护质量标准

 

项目

标准

园林建筑

及构筑物

1.外貌无明显破损;

2.室内陈设合理,基本无破损,无陈积尘埃;

3.结构、装修和设备安全,基本无渗漏

道路地坪

1.基本平整,无损缺、无积水,基本保持清洁;

2.保持材质外观的延续性和协调性;

3.无障碍设施完好、通畅,应急通道无阻

花架

1.完整,无缺损,满足植物攀爬需要;

2.坚固安全,外观与周围环境协调;

3.材质环保

围栏

1.完整,无缺损;

2.外观与周围环境协调;

3.材质环保

假山叠石

1.假山叠石完整、稳固、安全;

2.不适于攀爬的叠石有醒目标志和防护设备;

3.假山四周及石缝无影响安全和景观的杂草、杂物

雕塑

1.设置应符合规划设计要求,非固定雕塑不应影响绿地开放;

2.保持结构、基础安全完整;

3.各种雕塑应定期检查,基本保持清洁无垢

娱乐健身

设施

1.所有设施均应明示生产单位及使用要求、操作规程;

2.保持整洁,运转正常,色彩常新,严禁带故障运行

上下水

1.管道通畅,上水无污染;

2.外露的窨井、给排水口等设施清洁、完整无损、无隐患;

3.防汛、消防等设备完好、有效

供电照明

1.输配电、照明设施常年完整、正常运转;

2.照明设施清洁、有适宜照明度,无带电裸露部分,各项管线设施完整、

安全

公厕

1.保持公厕内外环境清洁、卫生;做到“三无”(无积水、无虫蛆、基本

无臭)、“六洁”(厕所地面、洁具、天花板、墙壁、尿槽、厕所四周清洁);

2.建筑及各项设施完好,正常使用;

3.定时检查、清扫

 


附录 M其他设施养护质量标准

M其他设施养护质量标准

 

项目

标准

 

垃圾箱

1.外貌无明显破损;

2.室内陈设合理,基本无破损,无陈积尘埃;

3.结构、装修和设备安全,基本无渗漏

垃圾堆场

1.与景观区域分隔,地面排水良好;

2.场内无臭、无蚊蝇孳生;

3.垃圾清运规范

园椅、园凳

1.布点合理,安全牢固,基本无缺损;

2.整洁美观,凳面基本洁净;

3.维修应设置明显标志

标牌

1.位置合理,构建完好,牢固安全;

2.字迹清楚,图形规范;

3.材质环保,色彩与周围环境协调

报廊

宣传廊

1.位置合理,整洁美观;

2.构件完好,牢固安全;

3.陈列材料内容丰富、健康,更换及时;

4.周边区域地面整洁,无垃圾

户外广播

1.设施完好;

2.适时广播;

3.背景音乐音量严禁大于 55 分贝

停车场地

1.平整清洁,车位有明显标志;

2.停车位绿化覆盖率 85%以上;

3.收费应明示


附录 N施肥养护质量标准

N施肥养护质量标准

 

项目

标准

目的与要求

1.施肥是保证花草树木旺盛生长的有效养护措施之一;

2.应根据树种、树龄、气候条件、生长需要和土壤肥力等情况合理施肥, 平衡土壤中各种矿质营养元素,保持土壤肥力和合理结构

肥料种类

1.施用的肥料种类应视树种、生长期及观赏和土壤缺肥状况等不同要求

而定;

2.提倡使用有机肥和复(混)合肥料,基肥应采用腐熟有机肥,追肥应

以磷肥、氮肥等多元复(混)合化肥为主,视树种而定;

3.早期欲扩大冠幅,宜施氮肥;开花植物花前宜施磷、钾肥,花后宜补

施氮肥

施用方法

1.基肥宜深施,追肥宜浅施;肥料与土壤拌匀后,采用穴施、环施和放

射状沟施等方法,深度不宜少于 30cm

2.一般树木休眠期施基肥 1 次,生长期施追肥 1-2 次;针对较耐瘠薄的

树种,通常可不施或少施追肥;

3.开花植物宜在花前、花后、花芽分化等时期分别追肥,花肥视开花次

数而定;

4.草坪越冬期宜施有机肥料,平时宜薄肥勤施;施肥方法可采用颗粒撒

施、叶面喷施和灌溉施肥;

5.有机肥应腐熟后施用,根部施肥宜在晴天,且土壤干燥时施肥;根外

施肥应控制浓度,防止肥害;

6.具体视植物生长状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施用有异味的肥料,应

在人流量较少的时间段进行

土壤养护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种植土壤中严禁混入建筑垃圾和有害物质;

2.种植土壤无白色盐霜,疏松不板结,土块易捣碎;

3.深根性乔木有效土层应大于 150cm,浅根性乔木有效土层应大于

100cm,大灌木有效土层应大于 60cm,小灌木有效土层应大于 45cm,草 坪地被有效土层应大于 30cm

4.种植土壤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浙江 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 33/1068-2010)》要求

 

 

 

 

 

 

 

附录O城市绿地技术档案建立标准

O城市绿地技术档案建立标准

 

项目

标准

 

目的与要求

1.城市绿地技术档案是城市绿地发展应用、管理养护全过程的真实记录,

是城市绿地科研和管理工作真实有效依据的反应;

2.各绿化管养单位应建立完整的绿地技术档案,及时收集、积累、整理

分析和总结经验;

3.技术档案要求完整、详尽、准确、及时,每年分类整理、装订成册、

编好目录、分类归档,并按要求报送管理部门

档案内容

1.绿地气候、物候、水文、土质、地形等自然条件,地下构筑物的变化

资料及调查报告;

2.绿地建设历史及发展状况;

3.建筑、小品及园路、铺装场地等所有设施的种类、规格、数量;

4.植物种类:按植物分类记载地区名称、规格、来源、栽植年月、生长

势和日常养护措施及其成效等;

5.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成果的单项技术资料;

6.各类统计报表和调查总结报告等;

7.枯死树木挖除后应记录归档


附录P有害生物控制养护质量标准

P有害生物控制养护质量标准

项目

一级

二级

三级

危害程度

基本无有害生物危害状

无明显有害生物危害状

无严重有害生物危害状

发病率

1.整体病害发病率≤5%

2.叶部病害发病率≤5%

3.枝干病害发病率≤3%

4.根部病害发病率≤3%

1.整体病害发病率≤8%

2.叶部病害发病率≤8%

3.枝干病害发病率≤5%

4.根部病害发病率≤5%

1.整体病害发病率≤10%

2.叶部病害发病率≤10%

3.枝干病害发病率≤8%

4.根部病害发病率≤8%

危害

程度

 

基本无危害

 

无明显危害

 

无特别严重危害

食叶 害虫

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5%

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10%

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20%

刺吸

害虫

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10%

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

15%

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25%

蛀干

害虫

基本无活虫活卵;树干受害率不超过 3%

危害株数在2%以下; 树干受害率不超过5%

危害株数在5%以下; 树干受害率不超过10%

地下

害虫

 

整体株危害不超过 5%, 危害少于 0.3 只/100cm²

 

整体株危害不超过 10%, 危害少于 0.5 只/100cm²

 

整体株危害不超过 15%, 危害少于 1 只/100cm²

有害

生物防治

1.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防治方针,积极推广和施用微生物制剂、 BT 乳剂、性引诱剂等生物防治技术; 2.应做好有害生物的预测预报工作,制订较为详尽的防治工作计划;

3.植保机具较齐全,运转良好;

4.采用化学农药防治,必须掌握对症下药、合理使用、适地防治、用量适当、 安全使用等原则; 5.药剂保管、药剂施用制度、安全保护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等措施完善到位;

6.防治率不少于 95%


引用标准名录

1《浙江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

2《大型游乐设施安全规范》GB 8408

3《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GB/T 17217

4《主要花卉产品等级第7部分:草坪》GB/T 18247.7

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18921

6《城市道路绿化设计标准》CJJ/T7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