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文聪:
因你户房屋涉及房屋征收补偿,我街道向你户送达《补正通知书》。2024年5月8日,我街道向你户地址邮寄送达,你户拒收。6月19日,我街道前往你户地址送达,与你户电话联系,你户表示拒收。因上述方式均无法成功送达,故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现向你户公告送达上述文件,详见附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你户也可在公告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直接到瓯海区人民政府梧田街道办事处317室领取《补正通知书》原件。(地址:瓯海区人民政府梧田街道办事处317室,联系电话:0577-86365686)
附件1:《补正通知书》全文截图
特此公告
瓯海区人民政府梧田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