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瓯海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瓯海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瓯海区教育局
瓯海区总工会
执行单位:温州尚武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二、比赛日期和地点
比赛日期:2024年7月19日
比赛地点:瓯海奥体中心游泳馆
三、参加单位
1.大众体育部成人组:各镇(街道)组成代表队。
2.大众体育部青少年组:各镇(街道)组成代表队。
3.机关系统部:各系统组成代表队。
4.企业体育部:各企业组成代表队。
四、参赛办法
(一)报名人数
各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大众体育部成人组、机关系统部、企业体育部可各报教练员1人,运动员12人(男女各限6人);青少年组可报教练员2人,运动员24人(各组别男女各限4人)每人限报2项,另可兼接力。
(二)资格要求
1.大众体育部成人组
(1)具有瓯海区户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户籍关系在所代表镇街;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市民卡原件报名参赛。
(2)具有代表所在辖区内本人的房产或土地证明。
(3)在镇街辖区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代表工作所在镇街参赛(其所属系统如有组队参赛,则机关系统组有代表资格确定优先权);但报名参赛时必须提供其本人住房公积金原件(截至2024年4月1日)。
(4)运动员年龄必须满十八周岁。
(5)各镇街的现役省体工队、部队体工队、省体育运动学校、竞技体校、市体育运动学校的运动员不能参加大众成人组比赛。
(6)各大中专院校原瓯海籍的在校学生,可代表原户籍所在地参加比赛,温州高教园区在校学生原户籍不在瓯海的学生不得参加比赛。
2.大众体育部青少年组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组队单位辖区内具有瓯海户籍或在校就读的中小学学籍,凭运动员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市民卡原件报名参赛。
(2)参赛运动员的年龄和就读学校、年级必须符合竞赛规程规定。
(3)输送至省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省体校、市体校的适龄运动员,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加比赛。
(4)各组别年龄要求:
甲组:2010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内出生者。
乙组:2012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内出生者。
丙组:2014年1月1日后出生者。
3.机关系统部
(1)运动员必须是2024年4月1日前本系统所属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册干部、职工。报名参赛时提供其本人住房公积金原件(截至2024年4月1日)。
(2)如一名运动员同时具有大众成人组和机关系统组的代表资格,机关系统组有代表资格确定优先权,但应在该项目正式报名前20天确定,否则不予以参赛。
4.企业体育组
(1)运动员必须是2024年4月1日前被该参赛企业正式聘用的员工,以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工资发放册为准,报名参赛时提供其本人住房公积金原件或社保证明(截至2024年4月1日)。
(2)运动员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
(3)运动员代表资格审查由区总工会与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共同把关,由区总工会牵头组织。
5.运动员凭身份证或市民卡(市民卡需有照片)原件参赛,没有身份证或市民卡不得参加比赛,临时身份证不得参赛;同时提交学校盖章后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学籍要有照片)、各代表队人员(领队、教练、工作人员、运动员)比赛往返中及赛事期间的有效“人身意外伤害险”凭证、一个月内街道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有效体检报告单(必须包含心电图报告)。
五、竞赛办法
1.比赛项目
(1)大众成人组:男女: 50m、100m、200m自由泳;50m、100m蛙泳;50m仰泳;4x50m自由泳接力。
(2)青 少 年 组:甲、乙、丙组男女50m、100m自由泳;50m、100m蛙泳;50m、100m仰泳;4x50m接力。
(3)机关系统部:男女: 50m、100m、200m自由泳;50m、100m蛙泳;50m仰泳;4x50m自由泳接力。
(4)企业体育部:男女: 50m、100m、200m自由泳;50m、100m蛙泳;50m仰泳;4x50m自由泳接力。
2.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与《游泳年龄组教学训练大纲》全能竞赛有关规定。
3.比赛采用一次出发。
4.各项目均直接决赛,按计时成绩决定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
5.运动员不得无故弃赛(包括赛中),如赛中因伤弃赛需由大会医生证明,并经裁判长批准,否则取消成绩。
六、录取名次与计分方法
(一)个人名次
个人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分计入代表队团体总分,自由泳接力录取前八名,得分按2倍计算,计入代表队团体总分,参赛人数(队)不足八人(队)则按实际参赛人数(队)录取。
(二)团体总分名次
团体总分名次录取前八名,团体总分按各队运动员所获得单项名次得分和破纪录加分累计总和计算名次。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得分相同则以第一名多者列前,其余类推;参赛队数不足八队则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
七、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本次比赛采用纸质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法。请各参赛单位于7月5日17时前登录系统:https://jsgl.tjydh.net/qgsjbm报名,7月5日17时后报名截止,报名后不得更改。
2.报名表(系统报名完成后打印)加盖公章和运动员报名资料(①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或社保证明、房产或土地证明复印件②健康证明、③保险)于7月12日17时前将送交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群体科(瓯海行政中心4号楼206室),联系人:徐瑞广,联系电话88537619,逾期提供按弃权论。运动员报名材料不齐者取消比赛资格。
3.比赛规程咨询,联系人:余 游。
(二)报到
各参赛队到达赛区报到时需交验参赛选手身份信息(身份证或市民卡原件)。
(三)领队与教练员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比赛裁判员
本次比赛裁判长由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指派。
九、经费
各代表团参赛的所有经费(食宿、交通、医疗、保险费等)自理。
十、安全
参赛代表队要做好训练和比赛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温州市瓯海区第七届运动会领导小组
2024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