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玉钗、袁剑玲、袁建存、袁剑道: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于2024年6月5日作出《关于对叶玉钗、袁建存、袁剑玲、袁剑道户房屋的征地补偿安置决定》。2024年6月7日三垟街道进行上门送达、邮寄方式向你们户送达文书,你们户叶玉钗、袁剑玲已当面送达。因剩余对象无法送达至本人,现向你们户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6月12日-7月12日)即视为送达。
关于对叶玉钗、袁建存、袁剑玲、袁剑道户房屋的征地补偿安置决定.pdf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三垟街道办事处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