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泽雅镇人民政府、下属各单位、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水办监督〔2024〕2号)文件精神,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安全责任,切实做好2024年全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现将《2024年瓯海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温州市瓯海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4日
2024年瓯海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4年全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2024年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文件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全区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主线,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确保全区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夯实安全生产组织责任体系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各有关单位将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党组(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将安全生产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和宣传工作重点,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及广大职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提升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能力。
2.推动“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实。明确各业务科室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制订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清单,主要负责人每半年至少1次组织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或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3.通过检查、指导服务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专家指导服务推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和安全生产责任。
二、提升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能力
4.组织开展全区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制定《瓯海区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细化制订任务、举措、责任、时限“四张清单”,并组织实施。
5.全力推进“六项机制”创建。对照省水利厅“六项机制”创建要点,组织开展辖区内在建项目和运行工程水利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六项机制”创建。
6.提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质量。按照《浙江省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全覆盖检查标准体系》,局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2次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机制,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开展1次检查。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法人建立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制度,鼓励职工积极参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7.推动水利工程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鼓励保险公司对承保的水利工程项目提供安全评估、隐患排查、教育培训等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服务,力争使投保水利工程在不增加经济负担的基础上获得更大范围的风险保障。
三、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8.全力护航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落实“安全生产护航重大水利工程专项行动”,聚焦在建工程、聚焦亡人风险,督促参建单位加强高边坡开挖、隧洞施工、高支模施工、塔吊施工、挡水围堰等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安全管理。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按方案施工、审批手续不全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水利工程建设安全。
9.强化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监管。推进水库等水利工程安全鉴定和除险加固,完成水库安全鉴定1处,病险山塘整治4座。深化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加快小水电站“两不八有”创建和大坝安全评估。细化完善水库放水预警方案,严格执行调度预警制度,强化下游河道安全管理,确保水库水电站放水安全。
10.强化水文监测、水利勘测设计安全监管。加强水文测报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涉水作业必须按照规范要求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同时强化河道采砂等涉河活动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水利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及相关规程规范开展重大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成果技术审查,确保重大水利工程安全设施、措施及费用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11.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效能。各有关单位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水利工程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行业禁入、“一案双罚”等措施。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严厉打击事故瞒报谎报迟报行为。
四、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养
12.推行“四小”进工地。在涉及危大工程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现场,设置小喇叭、小视频、小展板、小讲台,对施工方案、安全操作及防护措施进行说明、提醒,加深一线员工对安全职责分工和管理要求的理解,切实提高救急应变能力。
13.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组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业务培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
14.组织开展宣传演练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科普宣传,推动“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督促指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应急演练常态化机制,每年至少组织1次演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演练。
附件:2024年度水利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
附件
2024年度水利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
序号 | 工作目标 | 推进举措 | 完成时限 | 责任科室 |
1 | 夯实安全责任体系 | 推动各有关单位将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党组(党委)会议第一议题 | 常态化 | 办公室、机关党委、建设科 |
2 | 明确业务科室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 2024年6月 | 建设科 | |
3 | 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检查。 | 2024年12月 | 建设科 | |
4 | 提升风险管控能力 | 制定《瓯海区水利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并组织实施。 | 2024年4月 | 建设科 |
7 | 推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投保安责险。 | 2024年12月 | 建设科 | |
8 | 组织水利生产经营单位、项目法人建立企业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制度。 | 2024年12月 | 建设科、运管科 | |
9 | 组织开展辖区内在建项目和运行工程水利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六项机制”创建 | 2024年12月 | 建设科、运管科 | |
10 |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 | 常态化 | 各水利相关科室 | |
13 |
重点领域安全监管
| 开展“安全生产护航重大水利工程专项行动”。 | 2024年12月 | 建设科 |
14 | 推进水库等水利工程安全鉴定和除险加固,完成水库安全鉴定1处,病险山塘整治4座。 | 2024年12月 | 运管科、建设科 | |
15 | 深化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加快小水电站“两不八有”创建和大坝安全评估。 | 2024年12月 | 运管科 | |
16 | 加强水文测报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涉水作业必须按照规范要求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 常态化 | 运管科、水政中心 | |
18 | 对照全覆盖检查标准体系,逐项梳理问题隐患对应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事项。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依法严厉打击水利工程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 | 常态化 | 建设科、运管科、水政中心 | |
19 | 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 在涉及危大工程的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含增发国债项目)现场,设置小喇叭、小视频、小展板、小讲台。 | 2024年12月 | 建设科 |
20 |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线员工进行培训。 | 常态化 | 建设科、运管科 | |
21 |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 常态化 | 建设科、办公室、河湖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