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六期)

发布日期:2024-05-30 16:43 访问次数: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为深入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切实维护我区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安排,开展了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近期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情况

本次抽检的餐饮食品、蛋制品、调味品、豆制品、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等13个大类306批次,经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检测,结果合格300批次,不合格6批次。

二、不合格食品情况

1、温州市瓯海郭溪中心农贸市场朱小妮蔬菜摊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

2、温州市瓯海瞿溪蔡其勇水果店销售的小米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

3、仙岩综合市场(肖佑孙)销售的黄叶菜,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4、温州市瓯海区森活之家中心区菜市场现彩水果店销售的小台芒,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温州市瓯海区森活之家中心区菜市场现彩水果店销售的眉县猕猴桃,氯吡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6、温州菜篮子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邵伟蔬菜店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不合格项目分析

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是一种广谱高效杀菌剂。相关研究未见遗传毒性和致癌性。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咪鲜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规定山药中标准最大允许限为≤0.3mg/kg。

吡虫啉:内吸性杀虫剂,可层间传导,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中毒症状为恶心、呕吐、头痛、乏力、心跳过速等,严重者出现昏迷、呼吸衰竭。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吡虫啉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规定小米蕉中标准最大允许限为≤0.05mg/kg。

阿维菌素:阿维菌素是由放线菌产生的一组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为淡黄色至白色结晶粉末,无味,是一种杀虫、杀螨剂,早期中毒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者可呕吐。口服量大时出现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和消化道刺激症状,严重者出现抽搐、昏迷。相关研究未见遗传毒性和致癌性。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阿维菌素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规定黄叶菜中最大允许限为≤0.05mg/kg。

吡唑醚菌酯:吡唑醚菌酯是具有保护、治疗和传导作用的杀菌剂。对皮肤、眼睛和呼吸道等有刺激作用,无人体全身性中毒报道。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吡唑醚菌酯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唑醚菌酯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规定小台芒中最大允许限为≤0.05mg/kg。

氯吡脲:氯吡脲,通过叶、茎、子叶和发芽的种子吸收。增大猕猴桃、葡萄和桃子的果实,促进南瓜、黄瓜等瓜类坐果,促进苹果分枝,增加马铃薯、水稻和小麦的产量。氯吡苯脲是一种具有细胞分裂素活性的苯脲类植物生长调节剂,经口毒性低,不易引起急性中毒,未见中毒报道。《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规定眉县猕猴桃中标准最大允许限为≤0.05mg/kg。

噻虫胺:噻虫胺,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具有根内吸活性和层间传导性。急性中毒可出现恶心、呕吐、头痛、乏力、躁动、抽搐等。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噻虫胺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规定生姜中最大允许限为≤0.2mg/kg。

四、处理措施和消费提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其他经销与本次检测被判定不合格食品相同品牌、相同货品、相同批号食品的,也应立即停止销售,主动撤柜,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特别提示消费者,如发现上述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1234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2024年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第六期(合格批次).xls

2024年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第六期(不合格批次).xls

 

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