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水毁工程修复,经区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决定下达2023年第一批堤防保险理赔资金共46.4495万元(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瓯海区水利局反映公示结果存在的问题。
2、公示时间:2024年5月21日—2021年5月28日。
3、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联系电话:瓯海区农业农村局水利运行管理科:0577-88529495
2023年水毁工程第一期修复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