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东海全面进入伏季休渔期。根据相关规定,5月8日至8月1日,禁止在农贸市场、超市、临时摊点等各类交易场所,以及饭店、大排档等餐饮场所销售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龙头鱼、虾蛄等八种海洋捕捞冰鲜或者活体水产品。为维护休渔期间市场秩序,瓯海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休渔期”禁售水产品检查。截至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共检查农贸市场3家,水产品经营户、餐饮单位等经营主体28家。
检查人员以辖区内农贸市场、餐饮单位为重点开展禁售水产品检查,对经营户在售水产品与索证索票等情况进行查验,并督促农贸市场主办方落实责任,对市场内水产品经营单位开展自查,严格查验渔获物进货凭证。同时,检查人员强化宣传引导,对农贸市场水产经营摊位及餐饮单位现场讲解禁渔期相关要求,提醒广大水产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坚决禁止采购和销售非法捕捞和来源不明的水产品。
下一步,瓯海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抓好伏季休渔期渔获物交易管控,保证休渔期市场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