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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瓯海区市场监管局2024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9 14:31 访问次数: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瓯海区市场监管局2024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瓯海区市场监管局2024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2024年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现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组织机构

  成立2024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凌晓敏

  副组长:李建勇、黄节棋、任建武、王雪晓、李秋、叶冬善、朱甜甜

  成员:各相关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建议提案的整理、分办、督办、组织协调等工作,王伊茹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办理程序

  1.准备交办阶段(4月7日-4月18日)

  区府办交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后,办公室及时做好接收整理工作,落实牵头领导和办理科室,并征求分管领导和科室意见。完成意见征求和修改后,召开交办会议,成立领导小组,正式交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2.调查研究阶段(4月19日-4月22日)

  针对建议提案,加强办前沟通,了解代表委员所提建议提案的主要意图,增强办理的针对性,首次沟通要在交办提案建议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领导小组要深入实际进行调研,广泛听取建议,征求主办、会办单位意见,研究解决问题方法,使建议提案的答复有客观依据,保证工作决策的正确性。原则上,领导小组组长要对主办件开展上门走访、听取建议意见;领导小组副组长要对会办件开展上门走访、听取建议意见。所有建议提案做到领导参与率100%、面商率100%。

  3.答复办理阶段(4月23日-5月7日)

  根据政策、法规、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落实办理措施,承办科室形成初步的书面答复意见,并将书面答复稿(初稿)发给代表委员征求意见和建议并修改完善。会办件答复稿于4月30号前OA提交办公室正式发文,5月7日前会办意见上传至建议提案答复系统。

  4.面商会议阶段(5月8日-6月10日)

  与人大代表、政协代表上门面商,会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和委员意见和建议,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召开集中面商会。

  5.正式答复阶段(6月11日-7月5日)

  各承办科室根据面商会议讨论结果进一步落实办理措施并完善答复稿,答复意见应按办理结果,在首页右上角标明分类标识。一般分为“A”、“B”、“C”三类: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用“A”标明;所提问题部分解决或已列入计划解决的,用“B”标明;所提问题因受条件限制留作参考或不可行的,用“C”标明。承办科室要在6月30日前将正式答复意见提交OA正式发文,7月5日前登录温州市瓯海区人大政协议提案管理系统提交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意见。同时,要做好寄送工作,人大代表建议答复件寄送每位领衔代表,抄送区人大代表工委、代表所在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区政府办公室各1份。政协委员提案答复件寄送每位领衔委员,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委各1份。

  6.落实提升阶段(7月5日-年底)

  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答复工作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发现不足,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积极征求意见和建议。如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承办科室应再次研究办理,在1个月内重新办理答复。

  三、办理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把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人员具体办的分级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努力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加强沟通协调

  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建议提案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要加强办前沟通,了解代表委员所提建议提案的主要意图,增强办理的针对性;加强办中沟通,共同探讨完善办理方案;加强办后沟通,及时向代表委员反馈后续的落实情况,听取意见。对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或者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建议提案,应当深入分析研究,跟踪办理落实。

  3.加强措施落实

  办理建议提案要重点围绕措施落实,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凡议案、提案所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立即解决;对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应列入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确实不能解决的,应充分做好解释,争取代表、委员理解。需要其他相关部门帮助解决的,积极沟通协调,形成合力。

 

  附件:2024年瓯海区市场监管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交办资料汇编.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