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泽雅镇人民政府,区农险协调办各成员单位: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要求,为切实做好2024年度我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工作,加大农业生产风险保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措施
2024年度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按照浙江省农业保险协调办《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政策的通知》(浙发改综体〔2016〕6号文件)和我区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文件的要求执行。政策性农业保险由政策性农业保险共保体首席承保人人保瓯海支公司负责培训、承保、理赔等一切事宜。
二、工作步骤
1.做好农业保险种养摸底。因不同农作物有各自的生长周期及生长规律,农业保险具有时效性,各镇街需要对辖区内农作物进行调查摸底,提前与人保瓯海支公司确定险种,确保辖区内农作物风险保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2.抓好农业保险工作进度。各镇街要配合、督导人保瓯海支公司做好承保工作。人保瓯海支公司要提前将2024年农业保险的保险清单电子版发送至各镇街。各镇街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认真核对农业保险各种养殖面积(数量)、户数、保额等信息,及时联系人保瓯海支公司农村保险事业部(联系人:朱凯;联系电话:13968888030;电子邮箱:zhukai03@zhej.picc.com.cn)。
3.建立农险工作联络机制。为确保我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有序开展和扎实推进,建立由区级和镇街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具体业务经办人及人保瓯海支公司相关人员组成的联络机制。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政策宣传。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参保工作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实践,是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着力解决农业生产风险保障不足的一种重要举措。各镇街协同区人保财险公司加强各项政策宣传,并指导农户做好承保工作,将惠农政策落到实处,确保农户利益不受损害。
2.认真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承保工作。
(1)各镇街要认真统计并核实辖内水稻等主要粮食作物的规模,做到应保尽保;
(2)各镇街辖区内有涉及大棚、大棚蔬菜、露地蔬菜、葡萄及柑橘树等险种的,要积极动员辖内农户参保,督促各村委协助做好参保面积、农户自交保费等收集工作;
(3)《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汇编》未涉及到的农作物品种,农户如有需求,人保瓯海支公司应提供农险商业性保险,做好承保方案;
(4)继续做好生猪、能繁母猪、肉鸡等养殖品种的承保工作;
(5)继续做好全区省级和市级公益林的林木火灾的承保工作;
(6)继续做好杨梅采摘期气象指数保险的承保工作。
3.切实做好农险培训及理赔工作。人保瓯海支公司要加强对镇街农办、村委人员的保险业务培训和指导,各镇街要加强对所辖农业保险工作进度的督导,如涉理赔,应配合好人保瓯海支公司做好现场查勘、定损等理赔工作。如有台风等大灾气象预报,各镇街应协调人保瓯海支公司做好农险抗灾抢险及善后工作。
4.请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务必高度重视,抓紧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地方特色农业保险续保工作,确保各农业品种按照各自生长周期及时起保,增强我区农业生产风险保障能力。
温州市瓯海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