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文物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浙江省文物保护资金的通知》(浙财文〔2023〕28号)、《浙江省文物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浙江省文物保护资金项目储备库清单的通知》(浙文物函〔2023〕1476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文物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文物保护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文〔2022〕21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经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财政局会商,确定了2024年瓯海区浙江省文物保护资金分配方案,安排陈傅良祠、琦君故居、圣寿禅寺和三垟周氏旧宅消防工程、圣寿禅寺修缮二期工程(含大雄宝殿、方丈楼、东厢房、西厢房)两项工程补助资金379万元。该资金安排在瓯海区博物馆预算中,由瓯海区博物馆负责进行奖补与支出。
公示期7天。联系人:瓯海区博物馆 赵 繁,联系电话:0577-88587026。
附件:《2024年度浙江省文物保护资金分配安排表》
瓯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瓯海区财政局
2024年4月3日
附件:
2024年度浙江省文物保护资金分配安排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单位 | 金额(万元) |
1 | 陈傅良祠、琦君故居、圣寿禅寺和三垟周氏旧宅消防工程 | 瓯海区博物馆 | 90 |
2 | 圣寿禅寺修缮二期工程(含大雄宝殿、方丈楼、东厢房、西厢房) | 圣寿禅寺 | 289 |
合计 | 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