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07/2024-73687
  • 文件编号:温瓯民〔2024〕49号
  • 主题分类:殡葬管理
  • 发布单位:瓯海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2024-04-28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瓯海区实行群众“身后事”基本服务免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29 10:35 访问次数: 来源:区民政局

各街道办事处、泽雅镇人民政府公共服务办公室,各殡葬服务机构:

为贯彻落实《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行动方案(2021—2025 年)》(浙民办〔2021〕166 号),高质量完成 2024 年省政府确定的实行群众“身后事”基本服务免费民生实事,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实行群众>的通知》(浙民事〔2024〕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瓯海区实行群众“身后事”基本服务免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

2024年4月28日



瓯海区实行群众“身后事”基本服务免费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身后事”基本服务作为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事项,事关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实行群众“身后事”基本服务免费,有利于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推进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2024年的目标任务是实现遗体接运、存放、守灵、火化、骨灰寄存、生态安葬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全免费。

二、政策要求

(一)服务对象

本区户籍人员、在瓯就读的全日制非本省户籍学生、驻瓯部队现役军人、与我区企业签订合同并缴纳养老保险一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在瓯死亡并在市殡仪馆办理火化事宜的,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本区户籍人员享受免费丧事代办服务和节地生态安葬奖励政策,特殊对象享受免费赠送指定公墓墓穴、骨灰格位。

(二)免费项目

1.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

       (1)遗体火化费330元(使用普通炉火化遗体,也可用于捡灰炉火化费抵扣);

       (2)遗体接运费230元(40公里范围内使用普通接尸车辆接运遗体和楼梯3楼以下抬尸);

       (3)遗体存放殡仪馆内80元/天(存放期限3天以内)

       (4)骨灰寄存(在市殡仪馆存放一年以内);

       (5)生态安葬,在指定区域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费用,市级统一组织的海葬费用;

       (6)殡仪馆普通守灵室租用费(3天内含告别厅,价值1350元);

       (7)骨灰盒购置费(价值200元),如对骨灰盒有其他要求的,需自行购买,不补差价;

       (8)其他免费,对丧事集中办理的丧户市殡仪馆免费赠送5个花圈,1份签到套餐(悼念小花、殡仪礼仪签到大白纸、一套笔)。对不在殡仪馆集中办丧的丧户,瓯海区民政局根据丧户需求免费借用一般不超过2对循环花圈;特殊情况经审批后,不超过5对循环花圈。

2.免费赠送指定公墓墓穴、骨灰格位

(1)在册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第二类低收入家庭、符合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或持有《重度残疾人救助证》的对象;

(2)持《浙江省抚恤优待证》的重点优抚对象;

(3)经组织部门认定的“三老”人员(老党员、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

(4)市级以上劳动模范;

(5)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人员;

(6)老坟弃葬(2012年12月31日前建设)的对象。

3.免费代办服务

对在瓯死亡的丧户免费提供逝者登记、办丧事项报备、火化预约服务。

(三)奖励措施

对选择骨灰节地生态安葬方式的丧户实行奖励(详见附件)。

1.选择骨灰堂、骨灰墙入葬的,奖励3000元/例;

2.选择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的,奖励5000元/例;

3.选择海葬的(市级统一组织海葬),奖励8000元/例。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群众“身后事”基本服务由区民政局牵头组织实施,各街道办事处、泽雅镇人民政府、区相关部门配合,殡葬服务机构具体负责免除基本服务项目费用事宜,确保“身后事”基本服务免费政策落实到位。区民政局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和民生实事督导管理机制,实行月跟踪、季度“回头看”和事后绩效评价,加强全过程监测和评估,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镇街公共服务办公室、殡葬服务机构要加强政策宣传,强化舆论导向,利用宣传栏、公众号、会议、上门服务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持续落实《关于实行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等殡葬惠民政策的通知》(温瓯民〔2024〕48号)精神,确保群众“身后事”基本服务免费政策取得新成效,让群众真正享受政策红利。各殡葬服务机构、公墓单位要建立健全惠民殡葬政策公开公示制度,充分发挥民生实事的综合社会效益,将其与推行生态安葬、倡导移风易俗、加强殡葬队伍建设等结合起来,营造推动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三)完善配套设施。各殡葬服务机构要根据实际合理配备遗体接运车辆、存放冷藏柜等殡仪服务设备,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管理,及时更新无法正常使用的殡葬车辆和遗体冷藏设备,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遗体存放安全。各公墓单位要进一步完善节地安葬设施的建设,加强设施管理和维护,满足群众“身后事”基本服务免费等需求。

(四)提升服务水平。各殡葬服务机构、公墓单位要坚持殡葬公益属性,进一步规范惠民殡葬相关程序和办理要求,强化机构人员管理和政策培训,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殡葬服务保障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