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18〕30号)规定,现将2023年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开如下:
一、中央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2023年省财政厅、省民政厅下达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社会福利公益金21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孤儿助学项目、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等。
(一)精康融合行动项目。该项目实施单位为瓯海区民政局,资金额度20万元,支出20万元。该项目主要用于精康服务试点工作,支持发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含直接服务人员能力培训)。本年共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精康服务352人次,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直接服务人员培训19人次,累计培训20小时,培育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社会服务机构1个。
(二)孤儿助学项目。该项目实施单位为瓯海区民政局,资金额度1万元,支出0.5万元,剩余0.5万元。该项目主要用于资助考上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学校孤儿完成学业,为就读大中专院校成年孤儿顺利完成学业提供坚实经济保障。本年共资助2名成年孤儿完成学业,有效推进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建设。
二、省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2023年省财政厅、省民政厅下达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社会福利公益金384.2万元,主要用于补助镇街级养老服务中心智能终端建设和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床位省级补贴204.2万元、社会组织建设项目27万元、儿童助学3万元、节地生态安葬奖补50万元、瓯海区婚姻登记处场地建设补助100万元。
(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该项目实施单位为瓯海区民政局,资金额度204.2万元,支出204.2万元,主要用于认知障碍专区建设、特困供养机构改造提升、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智能无感终端配置、老年食堂建设等,不断完善养老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养老服务,有效支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二)社会组织开展公益项目补助。该项目实施单位为瓯海区民政局,资金额度27万元,主要用于“执手偕老,‘照’见幸福”公益摄影项目、净水社区及金蟾社区公益微创投项目补助。
(三)“浙里护苗·圆梦助学”项目。该项目实施单位为瓯海区民政局,资金额度3万元,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资助年满18周岁后仍继续就学的低保、低边家庭中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完成学业,为他们提供坚实经济保障。本年共资助4名儿童完成学业,有效推进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建设。
(四)节地生态安葬奖励。该项目实施单位为瓯海区民政局,资金额度50万元,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对潘桥街道丁岙村状元峰生态墓地综合节地生态墓园“节地生态公墓及骨灰堂建设”奖补,大力支持促进我区节地生态化公墓建设,同时为今后节地生态安葬提供了瓯海样板。
(五)婚姻登记机关建设。该项目实施单位为瓯海区民政局,资金额度100万元,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瓯海区婚姻登记中心场所装修。
三、市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2023年市民政局下达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社会福利公益金981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福彩助力圆大学梦、低收入困难群众走访帮扶、“真爱到家”救助服务联合体帮扶、社会工作站项目补助、“四边三化”私坟生态化改造、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等支出。
(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该项目实施单位为瓯海区民政局,资金额度686.5万元,支出686.5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改造提升、老年食堂建设、养老机构收住老年人补助、老年友好城市建设等,为老年人社区养老提供活动场所和优质服务,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二)福彩助力圆大学梦。该项目实施单位为瓯海区民政局,资金额度12万元,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资助考上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学校困难家庭大学新生帮困助学工作,为就读大中专院校大学新生完成学业提供坚实经济保障。本年共资助15名瓯海户籍困难大学新生,每人0.8万元,帮助家境困难的学子圆大学梦,体现政府对困难群众的教育帮扶。
(三)低收入困难群众走访帮扶。该项目实施单位为瓯海区民政局,资金额度9.5万元,支出9.5万元,主要用于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困难群众(低收入家庭)和慰问物资采购共7.2万,用于农村指导员下派村(新桥街道三浃社区)困难群众慰问1.4万,用于郭溪街道结对村困难群众慰问0.9万。
(四)“真爱到家”救助服务联合体帮扶。该项目实施单位为瓯海区民政局,资金额度18万元,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真爱到家•助残共富”“真爱到家•医路无忧”“真爱到家•童心伴航”“真爱到家•赋能助残”等4个项目各2万,为低收入家庭提供多元综合帮扶服务。
(五)引领型、示范型社会工作站项目补助。该项目实施单位为瓯海区民政局,资金额度25万元,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丽岙街道社会工作站、茶山街道社会工作站、南白象镇社会工作站和娄桥街道社会工作站的引领型、示范型社会工作项目补助。
(六)“四边三化”私坟生态化改造补助。该项目实施单位为瓯海区民政局,资金额度200万元,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对“三沿五区”视线范围内及其他地方的私坟进行综合治理,有效改变“青山白化”现象,为打造山水瓯海,幸福宜居环境提供有利条件。
(七)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该项目实施单位为瓯海区民政局,资金额度30万元,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潘桥街道林桥头社区、瞿溪街道幸福社区办公用房装修。
2023年区财政局对2022年度民政优抚及社会福利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上述福利彩票公益金的投入,有效推进了我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社会救助体系、社区服务体系的建设和提升,为民生保障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
特此公告。
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