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企业:
2蒸吨以下的生物质锅炉已被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淘汰类,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浙江省能源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低效落后燃煤和生物质锅炉淘汰改造工作的通知》(浙能源〔2024〕12 号)文件要求,请有使用2蒸吨以下生物质锅炉的相关公司(单位)借国家、省设备大更新的有利条件,安排好生产节奏,尽早制定淘汰改造计划,积极采用集中供热管网、天然气锅炉等清洁可用的替代方案。淘汰改造方式、淘汰改造时限等问题请于5月10日前与当地有关部门取得联系,淘汰时请前往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锅炉注销登记,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特此通告,敬请周知。
温州市瓯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
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