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12/2024-73673
  • 文件编号:温瓯综法〔2024〕54号
  • 主题分类:人大建议
  • 发布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2024-04-28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对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43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布日期:2024-04-28 17:10 访问次数: 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区教育局:

林丽代表在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瓯海区潘桥中学面向福州路开设校门的建议》收悉。经调查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建议提及的潘桥中学周边流动摊贩的问题,我局非常重视,立即组织属地中队针对流动摊贩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先后开展了两次集中整治,共提存经营工具8件。后期,为巩固好流动摊贩的治理,维护好校园周边的秩序,我局将安排执法队员采取“错时管理”的工作模式,对潘桥中学下午、晚上两个放学高峰进行定点管理。近年来,根据市、区加强校园周边执法管理要求,针对校园周边的管理,我局重点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执法力量,实施高峰时段校园周边定点市容管理,重点整治校园周边流动摊贩、店铺占道经营行为,对经营食品的流动商贩坚决予以取缔,为创造安静、舒适、安全的学习环境做好保障;二是规范停车秩序,以校园周围车辆序化管理为重点,加强无序停放车辆的管理,对人行道违规停放的机动车一律抄牌,不定期开展无序停放非机动车拖车整治;三是以小广告整治为手段,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以各大校园周边为重点,全面清理主次干道道路两侧建筑、市政设施上的各类“小广告”,净化学生视线环境,降低非法小广告风险隐患。

以上内容供你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

办理单位联系人:马展振,联系电话:88597560

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