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瓯海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瓯海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瓯海区教育局
瓯海区总工会
执行单位:温州尚武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2024年5月24日—25日
比赛地点: 炫羽羽毛球馆旗舰馆—桥下空间
三、参赛单位
1.大众体育部成人组:各镇(街道)组成代表队;
2.大众体育部青少年组:各镇(街道)组成代表队;
3.机关系统部:各系统组成代表队;
4.企业体育部:各企业组成代表队。
四、参赛办法
(一)报名人数
各代表团可报领队1人,大众体育部成人组、机关系统部、企业体育部可报教练员1人,运动员6人(男3人、女3人);青少年组可报教练员2人,运动员12名(各组别男女各限3人)。所有运动员只可以报1个单项比赛,不得兼项(除混合团体赛外)。
(二)资格要求
1.大众体育部成人组
(1)具有瓯海区户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户籍关系在所代表镇街;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市民卡原件报名参赛;
(2)具有代表所在辖区内本人的房产或土地证明;
(3)在镇街辖区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代表工作所在镇街参赛(其所属系统如有组队参赛,则机关系统组有代表资格确定优先权);但报名参赛时必须提供其本人住房公积金原件(截至2024年4月1日)。
(4)运动员年龄必须满十八周岁。
(5)各镇街的现役省体工队、部队体工队、省体育运动学校、竞技体校、市体育运动学校的运动员不能参加大众成人组比赛;
(6)各大中专院校原瓯海籍的在校学生,可代表原户籍所在地参加比赛,温州高教园区在校学生原户籍不在瓯海的学生不得参加比赛。
2.大众体育部青少年组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组队单位辖区内具有瓯海户籍或在校就读的中小学学籍,凭运动员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市民卡原件报名参赛;
(2)参赛运动员的年龄和就读学校、年级必须符合竞赛规程规定;
(3)输送至省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省体校、市体校的适龄运动员,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加比赛。
(4)各组别年龄要求:
甲组: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内出生者;
乙组: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内出生者;
3. 机关系统部
(1)运动员必须是2024年4月1日前本系统所属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册干部、职工。报名参赛时提供其本人住房公积金原件(截至2024年4月1日 ) ;
(2)如一名运动员同时具有大众成人组和机关系统组的代表资格,机关系统组有代表资格确定优先权,但应在该项目正式报名前20天确定,否则不予以参赛。
4.企业体育组
(1)运动员必须是2024年4月1日前被该参赛企业正式聘用的员工,以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工资发放册为准,报名参赛时提供其本人住房公积金原件或社保证明(截至2024年4月1日 ) ;
(2)运动员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
(3)运动员代表资格审查由区总工会与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共同把关,由区总工会牵头组织。
5.运动员凭身份证或市民卡(市民卡需有照片)原件参赛,没有身份证或市民卡不得参加比赛,临时身份证不得参赛;同时提交学校盖章后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学籍要有照片)、各代表队人员(领队、教练、工作人员、运动员)比赛往返中及赛事期间的有效“人身意外伤害险”凭证、 一个月内街道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有效体检报告单(必须含有心电图报告)。
6.运动员自备比赛羽毛球拍。
7.同队运动员必须服装统一,否则不得上场比赛。
五、竞赛办法
1.比赛项目:
大众成人组:混合团体,男女单打,混合双打;
大众青少年组:甲、乙组男女:单打、双打;
机关系统部:混合团体,男女单打,混合双打;
企业体育部:混合团体,男女单打,混合双打。
2. 比赛规则采用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3.混合团体赛采用混合赛制,出场顺序为男单、混双、女单,第一阶段循环赛打满三场,每场胜者积1分;第二阶段淘汰赛,先胜2分者为胜方。比赛采用一局决胜负,每局21分,达到20平后,领先1分为胜方。在一场团体赛中,运动员只准出场一次。
4.大众成人组、机关系统部、企业体育部各单项比赛采用混合赛制,第一阶段小组循环,每个小组前两名出线进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赛制决出名次。比赛采用一局定胜负,每局21分,达到20平后,领先1分为胜方。
5. 大众青少年组采用淘汰赛制,三局两胜制,每局比赛21分,达到29平后,领先1分为胜方;
6.比赛迟到10分钟作弃权论。
六、录取名次
1.个人:男女单打、男女双打、混合双打均取前八名,参赛人数不足八名则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
2.团体:所设各组别团体单项均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如参加比赛的队数不足录取名次时,按实际参赛队录取,只有一队数时,允许改项或作表演处理。
七、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本次比赛采用纸质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法。请各参赛单位于5月10日17时前登录系统:https://jsgl.tjydh.net/qgsjbm报名,并将报名表发送至1712231171@qq.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报名单位名称+羽毛球,报名表加至邮件附件中),5月10日17时后报名截止。
2.报名表(系统报名完成后打印)加盖公章和运动员报名资料(①大众组:身份证或房产或土地证明(复印件)或学籍卡;机关系统组:住房公积金证明;企业组:社保证明、②健康证明、③保险)于5月12日17时前将送交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群体科(瓯海行政中心4号楼206室),联系人:王勤铄;逾期提供按弃权论。运动员报名材料不齐者取消比赛资格。
(二)报到
各参赛队到达赛区报到时需交验参赛选手身份信息(身份证或市民卡原件)。
(三)领队与教练员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比赛裁判员
本次比赛裁判长由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指派。
九、经费
各代表团参赛的所有经费(食宿、交通、医疗、保险费等)均自理。
十、各参赛代表队要做好训练和比赛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十一、未尽事项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归瓯海区第七届运动会领导小组。
温州市瓯海区第七届运动会领导小组
2024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