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玉钗、袁剑玲、袁建存、袁剑道: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于2024年4月3日作出《关于对叶玉钗、袁建存、袁剑玲、袁剑道户房屋的补偿方案》。2024年4月11日三垟街道进行上门送达、4月12日以邮寄方式向你们户送达文书,你们户叶玉钗、袁剑玲已当面送达。因剩余对象无法送达至本人,现向你们户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4月16日-4月29日)即视为送达。
关于对叶玉钗、袁建存、袁剑玲、袁剑道户房屋的补偿方案.pdf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三垟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