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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首次申请护照、换发护照、补发护照、失效重新申领护照?

发布日期:2024-04-01 15:30 访问次数: 来源:瓯海区

Q1、办理依据及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中国公民护照首次申请、换发、补发、失效重新申领,一般情况下须其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属地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Q2、基本材料有哪些:

(一)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在申领、换领、补发期间的申请人,可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入民武装警察,应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武警警官证;
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还应提交能直接反映监护关系的监护证明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身份证。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应当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户口簿)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申请人是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的,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申请人是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的,还应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
实施出入境证件“全国通办”后,外省籍居民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
申请换发护照的,还应提交原普通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