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就我局核准医疗机构变更登记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医务室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戴海东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徐绍方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内科 /儿科
医疗机构地址:温州市瓯海大道2555号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胡伟国
核准后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胡伟国
变更登记时间:2024年3月7日
特此公告
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