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就我局核准医疗机构变更登记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王中迁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王中迁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 /全科医疗科 /妇产科;计划生育专业 /妇女保健科 /儿童保健科 /急诊医学科 /康复医学科 /医学检验科 /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中医科
医疗机构地址: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温瑞大道1450号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地址门牌:温州市瓯海区瓯越大道2286号
核准后医疗机构申请变更地址门牌:温州市瓯海区瓯越大道2286号
变更登记时间:2024年3月5日
特此公告
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