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04/2024-72420
  • 文件编号:温瓯教义〔2024〕31号
  • 主题分类:考核评价
  • 发布单位: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4-03-01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4 15:44 访问次数: 来源:区教育局

各直属单位、初中: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其测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属国家教育考试。为充分发挥考试对教育教学改革、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导向作用,切实做好2024年瓯海区学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温教基〔2024〕2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可在瓯海区报考高中段学校:

(一) 在瓯海区初中就读(以电子学籍为准,下同)的应届九年级学生或浙江省内户籍在瓯海区初中毕业的往届生;

(二) 瓯海区户籍在温州市域外学校就读,要求回瓯海区升学的应届九年级学生和往届初中毕业生;

(三)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子女、浙商温商回归人员子女。

上述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须未曾在高中段学校注册学籍。

二、报考规定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决策部署,明确有关规定如下:

(一) 所有初中毕业生均需报名参加中考;

(二) 所有参加温州市高中段学校录取的学生均须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中报名,包括瓯海区户籍在温州市域外就读要求回户籍地升学的学生(未回户籍地参加中考的,户籍地普通高中学校不得直接录取)。

(三) 浙江省内非瓯海区户籍在瓯海区初中就读的考生,享受同城待遇。

(四) 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子女、浙商温商回归人员子女,享受同城待遇。

(五) 浙江省外户籍在瓯海区初中就读的考生,在温州市初中有三年连续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学籍,且学生或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中考报名前在温州市取得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享受同城待遇。2024年九年级学生如不符合上述《浙江省居住证》规定,学生或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温州市有效不动产权或在温州市范围内缴纳养老保险费一年及以上(时间截至2024年6月30日),享受同城待遇。

(六) 浙江省外考生不具备连续学籍和居住证等条件要求的,可报考民办普高和中职学校。

(七) 2024年定向分配到瓯海区属初中等相关学校(校区)的学生对象原则上须在定向初中学校就读两年及以上(以学籍为准),其中一年为九年级。根据浙教基〔2023〕52号文件精神(该文件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2024年1月1日后转学的初中学生不享有定向生分配资格;从2024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开始,同一初中学校(校区)在籍在读满3年的应届毕业生方可参与定向分配生招生,中途转学的学生不得参与定向分配生招生。

三、报考组织

(一) 各学校须于3月2日前组织完成应届九年级学生学籍信息核对工作,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相关信息导入中招管理系统后将不予修改。

(二) 瓯海区初中应届九年级学生由就读初中学校于3月4日—7日统一组织完成中考报名(网址:http://zk.wzer.net)。

(三) 浙江省内户籍的学生采用大数据比对,比对不成功的学生由学校通知后报送材料。浙江省外户籍的学生报送两份材料:一是学生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二是学生或其父母一方(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温州市取得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复印件。瓯海区学校应届九年级学生如不符合上述《浙江省居住证》规定,可提供学生或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温州市有效不动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在温州市范围内缴纳养老保险费一年及以上的清单(时间截至2024年6月30日)。各初中学校审核并打印所有学生报名信息核对单,经考生(或家长)签名确认后,汇总造册并于3月13日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具体安排见附件1)。

(四) 各初中学校要以学籍系统为依据,严格排查在籍学生中考报名情况。各初中学校须于3月17日前,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中将未报名中考的学生信息(原因、去向等情况)进行登记并汇总报瓯海区教育局,瓯海区教育局审核汇总后报温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备案(汇总表见附件2)。

(五)  瓯海区户籍在市内区外就读要求回瓯海区报考高中段学校的应届九年级学生在就读学校报名,于3月8-9日持户口簿回户籍所在地公办初中进行资格审查。

温州市户籍跨县域就读考生,其中考成绩、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市范围内有效,由中招管理系统自动反馈至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考生在报名时须选定“回户籍地录取”或“在就读地录取”,明确普高录取生源地。如果考生报名时选择“回户籍地录取”,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选择结果不能更改。如果考生报名时未作选择,系统将默认“在就读地录取”。

(六) 瓯海区户籍在温州市外就读要求回瓯海区报考的应届九年级学生和往届毕业生于3月4-7日登陆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报名(网址:http://zk.wzer.net),并于3月8-9日持学籍证明(须经当地教育局审核盖章)、户口簿、本人一寸标准证件照1张到户籍所在地公办初中学校确认,并于4月30日前向报名学校提供7-9年级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综合实践等科目考核情况和综合素质评价证明原件(就读学校盖章)等材料,作为综合素质认定的重要依据,认定结果经公示后导入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

(七) 省内户籍在瓯海区初中学校毕业的初中往届生于3月4-7日登陆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报名,并于3月8—9日持初中毕业证书、户口簿、本人一寸标准证件照1张到初中毕业学校确认,并于4月30日前向报名学校提供往届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需经原就读学校审核盖章)。

(八) 中考“体育与健康”科目报名详见《2024年瓯海区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另行发文)执行。

(九) 考生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合计65元。

四、保障制度

各校要成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和监督小组,建立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招生的诚信机制。参与报名审核、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同时,教育行政部门将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要保证每位参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及相关工作的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培训,提高其职业道德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以确保中考报名和考试的公正性、权威性与可信度。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根据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当事人责任。

附件:附件1: 2024年瓯海区中考集体报名复查时间表.doc

          附件2: 2024年瓯海区中考未报名学生情况汇总表.doc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24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