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温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瓯海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要求,编制《2024年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
附件: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2024年3月29日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填报单位: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联系人:倪祥伦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重大行政 决策主体 | 决策承办 科室 | 法律政策 依据 | 履行程序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关于“瓯海国有资产人工智能监管平台”的采购事项 |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 国有资产管理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1. 公众参与; 2. 风险评估; 3. 合法性审查; 4. 集体决策。 | 2024年 5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