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各科室(站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温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瓯海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要求,经研究决定,编制形成《2024年潘桥街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
附件:2024年潘桥街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潘桥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年潘桥街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重大行政 决策主体 | 承办 科室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关于印发潘桥街道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 潘桥街道 办事处 | 潘桥街道 应急管理 服务中心 |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瓯海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等 | 1. 公众参与; 2. 专家论证; 3. 风险评估; 4. 合法性审查; 5. 集体决策。 | 2024年6月底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