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构建“1+5+16”产业政策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瓯委改发〔2023〕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瓯海区“科创指数贷”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在瓯海区注册纳税的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企业。
二、备案标准
“科创指数贷”备案相关标准如下:
1.年度内单个企业限备案一次;
2.同一企业备案贷款未还清,不得另行申请备案;
3.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
4.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三、备案流程
1.申领贷款前,申领企业应向区科技局递交《瓯海区“科创指数贷”备案表》(详见附件2)及相关材料。
2.银行(详见附件3合作银行清单)按相关规定对企业进行“科创指数”评分,决定是否给予放贷,并确定放贷额度。
四、企业备案申报材料
1.《瓯海区“科创指数贷”备案表》(附件2);
2.省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文件)复印件,若为孵化器(加速器)企业,需提供入孵协议复印件;
3.上两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企业利润表;
4.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有关材料须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五、业务及受理科室
区科技局科技合作科,联系电话:88539322;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洲洋路6号行政管理中心1号楼609室。
附件:1.瓯海区“科创指数贷”业务流程图
2.瓯海区“科创指数贷”备案表
3.“科创指数贷”合作银行清单
温州市瓯海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