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要求,经研究,编制形成《2024年温州市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局班子会议审议。
二、各承办科室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应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需新增、变更目录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应当按照《瓯海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温瓯政发〔2018〕44号)第八条的规定进行调整。
附件:2024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市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3月22日
附件1
2024年度部门、镇街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重大行政 决策主体 | 决策承办 科室 | 法律政策 依据 | 履行程序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 | 优抚安置科 | 《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浙退役军人厅发〔2021〕34号)和《温州市军人抚恤优待办法》 | 1. 公众参与; 2. 专家论证; 3. 风险评估; 4. 合法性审查; 5. 集体决策。 | 2024 年11月完成 |